1樓:搜狐焦點
1、產權方面: 住宅產權70年,公寓產權40-50年。
2、建築結構方面: 70年產權為板式建築,50年產權一般為塔樓。
3、使用成本方面: 70年產權水電民用, 50年產權水電費商用,較高。
4、持有成本方面: 70年產權物業費較公寓低很多。住宅一般為2元/平公尺/月左右, 50年產權3.5元/平公尺/月+
5、作用方面: 70年產權可以上學和落戶,50年產權可以註冊公司。
6、 70年產權可以天然氣入戶, 50年產權不可以的。
7、備註: 住宅一般泛指70產權住宅房。公寓指50年產權的商住樓。
8、產權年限 ——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9、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2樓: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由於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會隨著房屋的使用期延續下去。
無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於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那一年開始算起,購房人實際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提前一年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國家收回的,也要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償。
3樓:愛踩盤的他爸
回答50年產權的房屋一般是額體育用地,公益用地,醫院之類的。
而70年產權的就是屬於居民用地。
他們兩個產權性質還有點不一樣的,如果您是個人居住,建議最好買70年產權的。等70年產權到期之後可以續的,現在也都已經有官方的檔案了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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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孫瑤物語
現在市面上的房子主要有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兩種那麼買哪種房子更划算呢
5樓:旭哥講哥
首先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只是個期限的問題,實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您所說的二者基本沒什麼區別,房子買了始終是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國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樣進行延續,還沒有乙個明確的說法!一般住宅開發70年產權,商業50年,到期以後怎麼辦?現在物權法上暫時規定,到期自動續期;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乙個明確的說法。
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有可能的。但是沒有明確的是到期以後是「免費」還是「付費」;這是關係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買 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誰身上都無法接受,說句玩笑話這麼重大的事情不解決不是要造反嗎?**早晚會給老百姓乙個合理的說法,因為這不是乙個人的問題,而是全國人民面臨的問題,這是關乎民生的問題,所以您不必擔心土地的使用權問題!
只要有條件放心大膽的購買!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有什麼區別
6樓:望京小智
解讀70年產權的意義
7樓:風雲歷史知多少
1、產權年限不同
50年產權: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50年就是指綜合用地或者工業用地50年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 綜合用地或者工業用地上的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為50年。
70年產權:使用年限70年即指住宅用地70年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上的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為70年。
2、土地性質不同
50年產權:產權為50年的房屋建築是建設在綜合用地或者工業用地上。
70年產權:產權為70年的房屋建築只能是建設在住宅用地上。
3、產權續期方式不同
50年產權:《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70年產權:《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8樓:李嘉帥律師
回答提問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不動產權50年和不動產權70年的住宅有什麼不一樣嗎?
回答區別1、土地規劃用途不同
按規定,我們平常的住宅建設用地的最高產權年限是70年;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以及綜合用地,最高為50年。由此可見,50年產權的房子和70年產權的房子的土地規劃用途是不一樣的。
提問對於我們買房的人,50年的不動產權和70年的保障是一樣的嗎?
回答區別2、生活成本不同
一般來說,70年產權的房子的水電費是按照民用標準來收取的;而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用途,因此水電費是按照商業用水用電的標準來收取,**要貴很多。這樣一來,50年產權的房子的日常生活成本自然就更高了。
50年產權到期根據最新的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所以不用擔心到期後房屋的所有權問題,至於續期的費用問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相關的法律法規加以規定,相信在不遠的將來國家會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此問題加以解決的。
您參考看看吧!祝您早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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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搜狐焦點
你好。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產權年限70年的住宅用地、產權年限50年的綜合用地和產權年限40年的商業用地。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70年產權"作為住宅建設用地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50年產權"作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根據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續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協議獲得續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產權"的用水用電等生活成本一般會高於"70年產權"。
10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專案的不同,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一、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
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繳納。
二、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專案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三、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專案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設標準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準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五、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核心區的公寓由於未來居住者多為暫居,對於朝向、採光關注度較低,而立水橋區域的公寓,開發商大多能考慮未來居住需求,按照住宅標準進行設計。
11樓:大馬力拖拉機啊
通俗的說:土地是國有的,不能買賣,你買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後國家也不會收回的,如果70年後當地**或者有關單位要徵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樣也會按照拆遷補償辦法來給予補償的。
1、其實房屋的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只要房屋不拆遷產權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為我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我們買房時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3、既然土地有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沒有拆遷,你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
4、如果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房屋拆遷,國家會給補償的,補償包括建築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拆遷,國家也會給予補償,但補償僅包括建築物補償,就沒有土地補償了;
5、我國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為70年,商住樓為50年,商業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獲取土地證開始算起,等老百姓辦到自己的土地證時實際可使用的年限肯定會低於規定使用年限的,因為有開發周期的。
12樓:善行著手成春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由於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會隨著房屋的使用期延續下去。
無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於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那一年開始算起,購房人實際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提前一年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國家收回的,也要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償。
從上述說明能夠清晰看出,無論買50年或70年產權的房屋,其結果是一致的,如果細化一點,只是在下次續期(土地使用權)上早一點晚一點而已,不存在吃不吃虧的問題。
13樓:嚴格選房
房子產權有40-50-70年 到底有什麼區別
14樓:蝸牛淘房
1、土地性質不同。50年產權房屋的土地性質則是工業用建築、綜合類用地;70年產權的房屋土地性質一般是住宅。2、房屋**不同。
3、使用方式不同。50年產權的房子不是住宅性質;70年產權的房子購房者可以放心居住,到期後還可自動續簽
15樓:孫瑤物語
現在市面上的房子主要有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兩種那麼買哪種房子更划算呢
16樓:夢中丨笑醒
50年是商業地產,70年是住宅地產,就是這個區別。
17樓:尼采隨行
目前50年產權多是工業用地;70年產權的多是住宅用地!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有什麼區別,買50年產權的房屋是否比70的吃虧?
18樓:
一、區別
1、土地規劃用途不同
按規定,我們平常的住宅建設用地的最高產權年限是70年;
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以及綜合用地,最高為50年。
2、生活成本不同
一般來說,70年產權的房子的水電費是按照民用標準來收取的;
而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用途,因此水電費是按照商業用水用電的標準來收取,**要貴很多。
3、貨款要求不同
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選擇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且最多可貸款30年;
而50年產權的房子則只能選擇全款或使用商業貸款,且最多只能貸款10年。
4、購房政策不同
一般來說,限購政策主要是針對住宅類產品,因此70年產權的房子會受限購政策的影響;
而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性質,是不受限購政策影響的。
二、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由於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會隨著房屋的使用期延續下去。
無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於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那一年開始算起,購房人實際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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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到期後自動續約。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先向國家申請延續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拆遷計畫,則該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