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前需辦理何種手續??

2025-01-09 08:20:41 字數 5065 閱讀 9914

1樓:網友

校對買家所持身份證明檔案與《認購書》或《委託書》所登記的資料是否相符同一。

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給買家認真審閱,當買家審閱該合同文字後,買家表示願意簽訂該合同文字,方可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所需的資料。如買家表示不願意簽訂該合同文字時,應向買家解釋,該合同文字是由**職能部門——市規劃國土局統一制訂(可將預售樓宇審批的程式和批覆辦法講解給買家瞭解)。如未能使買家信服釋疑,可以提醒買家去請教自己的法律顧問,如律師或**的職能部門,或自己信服的人。

檢驗買家交付定金的收款收據或預付定購金的收款收據 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給買家認真審閱,當買家審閱該合同文字後,買家表示願意簽訂該合同文字,方可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所需的資料。如買家表示不願意簽訂該合同文字時,應向買家解釋,該合同文字是由**職能部門——市規劃國土局統一制訂(可將預售樓宇審批的程式和批覆辦法講解給買家瞭解)。如未能使買家信服釋疑,可以提醒買家去請教自己的法律顧問,如律師或**的職能部門,或自己信服的人。

2樓:網友

=!交定金和首付。

並按照售樓處要求準備資料。

一次性的話只要身份證。

貸款麻煩些,要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單身到戶口所在地開單身證明)、收入證明(月還款2倍),貸公積金到建行開公積金繳存證明,外地人要一年社保證明(單位所在勞保局)或者個人一年納稅證明(注意是個人,搞個體的不能用營業稅)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需要什麼手續

3樓:姜超

房屋買賣合同成立需要的條件是:

一)一方轉移房棗臘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

二)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三)當事人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自願真實;

四)房屋買賣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絕悄時生效,但是並巖渣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4樓:華律網

預售是如今房地產銷售的乙個主要方式,但簽訂預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

2、確認開發商制定的格式條款是否公平。3、明確約定房屋交付條件和遲延交房的違約責任。開發商遲延交房的責任主要分為遲延交房的違約金、賠償金和購房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兩個層次。

應當明確這些規定的具體內容。4、明確約定抵押權的處理方式。。5、明確面積誤差的處理結算辦法。

預售合同約定的面積一般為按圖測算的面積,難免與最終實測面積有誤差。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糾紛,購房者應當在預售合同中約定出現面積誤差後的處理方法。6、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後,從合同資訊網上備案到購房人領取房產證、土地證,前前後後有很多法定手續需要辦理。

5樓:法律快車

(一)籤合同前分清預售和現售。

6樓:東奧名師

商品房買賣合同:

1.銷售廣告的性質認定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仍屬於合同的組成部分,當事人違反這些內容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

1)商品房預售,屬於法律規定的特許經營範圍,因此出賣人必須申領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出賣人未取得預售許可而與買受人訂立預售合同的,合同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的,合同有效。

2)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該登記備案手續並非合同的生效條件,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法定解除條件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2)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3)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約定或者法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1年,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4.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金的情形

在下列情形下,買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的前提下,還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4)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5)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解釋】買受人只能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如果出賣人是平民百姓,不在此列。

5.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貸款合同的效力關係

1)貸款合同未能訂立,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則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分析貸款合同未能訂立的原因,在可歸責於一方當事人的情況下,由該當事人賠償損失。

2)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則貸款合同也應相應解除,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給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商品房買賣合同。

7樓:搜狐焦點

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的主要原因在於,被購房者選中的房屋,開發商就就需要為購房者預留該房屋,並與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若是購房者不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預留的作法會給開發商的銷售帶來影響甚至是損失。

當然這是開發商的**的一種手段,簽訂認購協議會給購房者一定的壓力,使其儘快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讓買賣成交。不少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後,對所選房屋不滿意,或者不能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某些條款與開發商達成一致意見,便要求開發商退還其交付的定金或訂金。

那麼,購房者的要求有沒有法律依據呢?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但這裡所指的費用,是指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訂金"而非作為訂立合同擔保性質的"定金"。而且,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訂金",只要當事人是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約定不予退還的,都應依法從其約定。

依據《合同法》和《擔保法》有關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合同標的總額的百分之二十;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在"定金"或"約定不予退還費用"的情況下,購房者很可能處於被動的地位,要麼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要麼拒絕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承受定金或訂金的損失。因此,提醒購房者慎籤《房屋認購協議書》,注意協議書採取的是"定金"方式還是"訂金"方式,有沒有"另有約定"。

8樓:小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購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的主要法律依據,因此購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注意以下問題:

1)在合同中,應註明與開發商談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最好註明如申請不到銀行按揭時訂金等預付付款的處理辦法。

2)明確註明房屋面積。

所購面積要明確註明銷售面積(或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實際使用是多少。如面積誤差超過約定範圍,購房者有權退房並追繳利息損失。

3)對交樓日期要有嚴謹、具體的規定。

務必將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寫明確,具體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稜兩可的措辭來表達。如果開發商在約定的時間不交房,則可以按照此條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4)明確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

合同中要寫明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或寫明因入住率不夠而不能按時通氣時,開發商應採取什麼應急辦法。

5)明確產權證發放到購房者手中的準確時間。

6)認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圖與所購房屋是否一致。

注意是否標明各居室、客廳、廁所的面積;所購房屋的建築結構、裝修及裝置的材料、品牌和型號是否確定。

7)約定設計變更時如何承擔責任。

合同中應明確寫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現設計變更,新的設計方案應在多長時間內通知購房者,如果購房者要退房應在多長時間內提出,以及賣方應該在多長時間內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細研讀補充條款的內容。

如果購房者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仍不夠詳細,可以再簽訂乙個補充協議,把雙方認為應該約定的內容規定在補充協議中。協議內容應該公正,雙方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應當注意的是,有的開發商事前已擬好了補充協議,這些協議多是按開發商單方面意願擬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內容,購房者應多加註意。

仔細研讀補充條款,注意補充條款是否與正式合同相牴觸,對不同意的條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麼需要補充的也可以提出。因為任何合同在正式簽訂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或民事糾紛。

9樓:網友

籤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要學會的注意事項,你get到了嗎?

10樓:就那麼回事是不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個人建議要多看清合同的條款,我仔細認真地閱讀和條款中的每項,確保不會給合同造成不必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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