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6元
據你所敘,回答如下:
1、雖然試用期未過,乎旁爛但是你卻不能馬上走的。
2、如啟遲果你有證據證明試用期的月工資是3000元,則你上班8天可以使用3000元/月來計算。
3、既然你沒有證據證明月工資是3000元,老闆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歲漏來計算沒有錯誤。
2樓:蔡金剛律師
沒簽合同,物毀簡對於你的月工資三千塊怎麼證實呢。
勞動者享有勞動自由,試用期離職肯定是可以的。
8天的工資問題的解決盡量找當地的基層組織或者是勞動監察部門調解下,數額太低餘神進入罩褲司法程式得不償失。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走。但老闆真的可以按當地最低工資給你發8天的薪水。因為你違約在先。
4樓:筱港樓傾想漫
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嫌蔽人單位,可解除合同。拍者困
一般情況下,可依3000元每月計算8天工資給你,但因為你還沒簽合同,即無書面證據可依...不一定能按這個標準算襲念錢給你
5樓:王玉斌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限規定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按照約定的標準支付。
6樓:瀟灑人生
給你發個最低工資 順順當當的 就滿足吧 很多老闆都是磨磨唧唧 的 知足為樂
7樓:匿名使用者
之前沒講好,那就沒辦法了
我在一家私企酒店上班半個月,現在不想幹了,沒過試用期但沒有籤勞動合同,還能不能馬上這十五天工資? 40
8樓:雪雪格格
只有形成實際勞動關係,沒有合同也應該給你這15天的工資。
你可以求助當地幫忙類**,相信很快就可以拿到這15天的工資了。
9樓:王清旺律師
很難要的回,可以先協商,不成的話再找勞動監察大隊請求調解。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好說,畢竟沒有簽合同!相信你也不會為這打官司,薪水糾紛一直是乙個社會問題,不好解決,因為你是弱勢。你還是好好和老闆說說,只要他不是太壞,基本上也會給你的,就看多少的啦。
我在一家酒店,做了快一年了,籤的是試用期合同,一直沒簽正式合同 算違法嗎?又沒幫我買五險一金,辭職
1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公司和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沒有給繳納社保,可以隨時辭職,並參考如下法條主張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王元頁
只約定試用期的,視為無試用期,按勞動合同發放正式工資
沒交社保,可以隨時通知辭職,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補交社保
和單位無法協商,離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違反勞動合同法。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請問一下我在一家酒店上班,我在試用期,我剛進的時候她沒有和我說清楚沒做到十天沒工資拿,請問一下我該 10
14樓:上海陳公權律師
你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單位應支付給你,如果單位拒不支付,你可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映,如果沒有得到解決,你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望採納。
15樓:伊莉莎白奧爾森
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
在乙個酒店剛工作幾天,沒簽有合同,如果不想做了,可以直接走人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啊。你只是在試用期,隨時可以向用人單位提。該付的工資也得付。
17樓:小白和小美
可以 啊 除非你不想要錢
想要諮詢一下我在某個酒店做前台第四天了沒有簽合同,如果不做了他們會給我工資嗎
18樓:不忘歷史難忘國恥
我去,為什麼不給?幹活了,為什麼不給薪水?憑什麼不給!
但是你沒簽合同,無法保證你的合法權益啊。你問問吧,基本沒指望能要回工資了。如果他們賴賬的話,你也沒辦法。
幹活前,籤勞動協議,要不回工資,你就當吃一塹長一智吧。最好到國家民事有關部門問問諮詢一下。看能不能。
不能就認了吧。
19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是不會給發工資的,你自己申請離職,酒店批准後。酒店方會按你在值幾天給你結算工資。我以前在酒店工作過,所以比較了解。望採納!
20樓:風愛之天下
不適合就另找個幹吧,估計是沒工資,想走就別計較這點錢了!影響心情!
21樓:didiao叼
不會,但是簽了合同你就不能想不做就不做了
22樓:永遠的
靠譜點的會給的。如果老闆很摳門就甭想啦。
23樓:真心累
那看酒店當時有沒有跟你說試用期限,一般正常是超過一週且有上班記錄才能有工資,但碰到不好的老闆就算買次教訓增長職場經驗
24樓:匿名使用者
到你簽合同之後才算工資的
25樓:步行模式
這個應該給的。因為簽合同之前有個叫試用期。
2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會,除非他們解雇你!
27樓:秋天
看老闆人品,看你的人緣。
28樓:潛鑨
做幾天是沒有工資的,
29樓:丿灬晨瑾
像這種情況,應該沒有,一般都是半個月或乙個月才會有
30樓:回頭太難
如果有上班記錄,會的
31樓:無心何來愛情劫
乙個星期不滿沒有工資
32樓:巨集星tat星巨集
不會,最少也要做一週
33樓:餜懏榛勫厛鐢
會,不過,你要去財務要
34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前面三天是試用期
35樓:傳說中的養殖戶
應該給幾十塊達車吧!
36樓:zhdd生氣
不會給你,人類對應事物的第一反應就是拒絕,
37樓:匿名使用者
看他們有沒有給你試用期?沒有說的話估計是沒工資
您好,我在一家酒店做前台,做了26天,沒有簽訂合同,然後有事想辭職,老闆要求扣半個月工資,請問這樣
38樓:王幼柏律師
您好,扣工資是違法行為,在試用期期間,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即可離職,如有問題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我在公司做了兩個月,然後不做了,老闆讓我把手頭的事做完先,做完後去辭職又不肯讓我走,什麼原因
是應該辭了職找工作,還是找到工作再辭職呢?根據我換了八份工的經歷,先找工作再離職,不辦離職手續虧幾百或者千把塊都是值的 暈啊,肯定是先找工作再辭職,不然的話,沒工作的一段時間如何還債,如何養活自己?如果是不擔心這些問題的話,可以先辭職,然後到大城市待一段時間,有助於找個合適的工作。不過看你有無魄力啊...
我是在一家私人企業水果店做營業員然後做了加上今天最後一天一共做了月了我提前月辭職的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實際用工的第二個月起進行二倍賠償。你要覺得虧了可以勞動仲裁。至於拖欠工資,你之前的工資單還在嗎?這個可以作為證據證明你的月工資基數,如果拖欠也可以去仲裁。在水果店做收銀員營業員,老闆又要我做客服擺貨,清理壞果,做了兩天不做有工資嗎 水...
我在一家工廠上班做了多月,書面辭職已經批了,就是不給結算工資怎麼辦?也沒有發過工資 找勞動局可以
你好,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