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情獸丶醉人蝗
你好,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2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說清楚找勞動局以後怎麼樣了,但是對這種單位拖欠工資的事現在**抓得很緊,直接去區**信訪辦的清欠辦公室投訴就可以解決
你好,我是在一家工廠上班的一名員工,做了乙個多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領導不批准,自動離職要扣800
4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您可以隨時辭職,並主張如下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5樓:
他那是不合法的,欺負我們打工仔,給他錄音或者拍攝,再去告他。
6樓:
一般工廠裡是有關於離職規定的,比如說每月下旬不辦理離職之類的、了解你們廠的規定,在合適的時候提出申請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辭職,理由是從第二個月開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會保險。
我在廠裡上班,提前乙個月書面形式辭職,到現在不批怎麼辦?
8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你在廠裡上班,提前乙個月書面形式辭職,到現在不批怎麼辦?不批的話,你直接可以到人事局或者是工商局去舉報,你直接書面通知乙個月以後或兩個月以後,你直接就可以辭職走了就可以走了,還不接工資給你的話,你可以去到工商局舉報
9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不批你也可以直接走,不要緊的,因為你已經履行了勞動法中所註明的提前通知義務,單位必須批,並且按期為你結清工資。不過假如你屬於單位重要崗位的技術人員的話,這個又是用其他規定了,簡單說一下就是要配合完成交接才行。
10樓:香山紅葉
領導不批你的辭職報告,應該有他自己的想法。首先你要和領導溝通一下,了解原因。然後了解清楚強行離職會有什麼後果,再慎重考慮做出決定。
沒有籤勞動合同,上班乙個多月想辭職,公司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11樓:
1、收集事實勞動關係證據
2、最好2個月滿再辭職,從第二個月開始是雙倍工資3、找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4、僅供參考,請找當地律師
參考法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社會保險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等
我在乙個工廠上班,辭職不批.後來就自離了,有乙個月的工資老闆不給怎麼辦?
12樓:找法網
辭職你如果滿足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之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單位拖欠工資你可以在一年內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式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仲裁管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13樓:鷹王
你只要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辭職信。那麼乙個月之後你就可以離職了。公司無權扣發你工資。如果未超過乙個月,那麼公司可以扣除你乙個月的工資作為違約金。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打12333去投訴,也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
我在一家塑膠模具廠上班,辭工已經多月了。但是老闆一直不給走,今天久九號了
你去找當地的勞動部門解決這個問題,你老闆已經違反勞動法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31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 關於勞...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工廠上班有月的時間,老闆沒有和我簽訂合
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 我在一家工廠上班,沒簽合同,突然有急事,我想辭工,但是老闆說辭工要提前乙個月,但是我等不了乙個月了 能要的,不但能要回押你的工資,他還得雙倍補償你的在職期的工資!因為他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勞動法規定的,你可以像你當地勞動局諮詢仲裁!採納吧!高分哦 ...
我在一家工廠上班已有兩年多,在這期間廠裡沒有給員工買任何保險,現我將要離職,請問我可不可以要求廠裡
如果你所說的買保險是指繳納社會保險的話,你是有權要求賠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回 必須依法參答加社會保險。如果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即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而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勞動者是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對你進行經濟補償,而且你有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