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倉庫工作沒簽勞動合同,可因請假老闆讓我不想做就別做了而離職,這樣我算自動離職

2021-08-06 02:31:07 字數 1399 閱讀 1339

1樓:劉鵬律師

在公司上班多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資,但你沒有提前申請辭職,公司按規章制度對你辭退。如果公司沒有依法購買社保,你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要求二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公司老闆不給員工請假,如果硬要請假就會被解雇。

2樓:

呵呵,不要氣哦,這個其實太正常了。首先你是公司的乙個員工,公司自己有自己的制度,雖然法定節日安排是放假到10/5號,但是不可能所有公司都放到那個時候啊,法定的日子是這幾天,其實公司都可以按照自己的作息業績或者公司忙不忙去安排怎麼給員工放假的。再來了你要從公司的角度去考慮下,公司裡有那麼多員工,每個人都想放假的,要是每個人都要吵著象你這麼放假,那公司也不要開了,對不對?

十一放假,有些人還拿不到假期呢,現在工作的人誰那麼方便可以請假的啊,都是這樣子的,計畫趕不上變化,你都計畫好的事情,也很有可能因為某些事情要做改變的。

你說你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沒有籤勞動合同,其實這也沒什麼關係的,就算是實習期的有些也不簽合同照樣在工作的。如果你對這家公司一直存有想走的念頭,那你就乘這個機會走吧,不過最好有機會找好下家。但你也應該知道,現在找個工作挺難的,其實你們公司很好啦,給你們1號放到3號,你也知道今年勞動法已經改變過,對公司和員工有存在相當的利弊。

公司有時候處理也是有它的原因的,你要好好想想啦,不要一心感覺我想放個假公司還不肯,其實都會這樣的哦,工作會影響挺多事的,也只能按照公司安排的時間去計畫自己的事情了,好好處理你的事情吧,不要有太大火氣,祝你事業生活一切順利咯!

3樓:煩躁

他們是違法的,新版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不行就告他!他們就是仗著自己是用人單位就欺負人,我原來的單位的老總竟然在我結婚前十天不到的時間裡做出,員工不准結婚的規定,因為當時公司的效益特別不好,而且女員工一懷孕就會被解雇!這些員工都被他整得特慘。

當然,最近有乙個非常令人愉快的訊息,公司已經被封了,聽說老闆人也不見了,銀行帳號也被凍結了,活該!這種賤人就該有這種下場!不過,那個公司用的錢全都是銀行貸款,聽說有好幾千萬,也不是上億的呢,如果還不上,就是國家的損失!

哎!他還養了好幾個小秘呢!

4樓:匿名使用者

請假需要單位的同意,這是企業可以自行制訂的規章制度,也是企業用人自主權,因此單位不予准假,本人認為比較正常.

既然單位一年來沒有與你簽訂合同,你可以此為藉口提出辭職啊,但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並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這是勞動者的權利.

5樓:二次元葉羅麗

炒就炒 東家不打 打西家

6樓:洗臉用腳氣水

給人打工就是這樣;你還能告不成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什麼公司啊,不簽合同,還不請假。辭了吧

我在公司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月工作解散被辭退...

工作幾年了沒簽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我已經跟用人單位簽了就業協議,但沒有籤勞動合同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你的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並要求支付賠償金和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

工作沒簽勞動合同,找律師交錢了卻遲遲得不到回音,我該怎么做

未簽訂合同的,你自己可以根據以下途徑解決 1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