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三年,用工單位未簽勞動合同,現要我辭職,如何補償

2022-09-19 23:20:07 字數 3607 閱讀 8554

1樓:

建議去看一下《勞動合同法》! 以下是摘錄的僅供參考: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建議你根據以上條款,與單位協商簽定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未買社保的要求補交社保,或要求終止勞動關係並賠償你的損失.若單位有異議,你可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2樓:非常之球

未簽訂合同,每月工資要按2倍發放作為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支付兩倍工資 ,外加經濟賠償金

我工作三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辭職公司是不是有相應的賠償

4樓:蓋普希金

沒簽勞動合同的辭職時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工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工作了四年怎麼辦

5樓:蒼洱白子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簽合同,而且工作4年的,那麼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的月工資賠償。

6樓:霸氣航行天下

去當地的人社局申請仲裁。

我該怎麼告用工單位工作時間長休息少,還不籤勞動合同

,我在一用工單位做了5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我提前半個月跟老闆辭職,還幫他請個人交接,但老闆扣壓金不發工

7樓:手機使用者

深圳市基伍偉業、科泰克、通訊****是個黑廠什麼都不按勞動法,沒有法定節,法定節不上班沒有底薪,員工進廠不簽勞動合同,就算籤也只是簽個空白的勞動合同,公司沒有社保,2011.3月份廠裡又要員工籤乙份空白南北港灣勞務派遣合同,員工就變成了派遣工。到6月份現在還出了乙個上午,下午各半個小時培訓時間,要從正班裡面年抵消也就是說每天要多上乙個小時的正班。

乙個月沒有上滿22的天要拿加班來抵。而這個公告沒有公布出來,等發工資錢少了才給員工看下.做為乙個手機銷售全球排名第9的公司。

公司怎麼是這麼的黑/不知道那些拿著我們納稅錢的人不知道都在幹嘛?像這種廠在深圳真的是太多了,我們老百姓就這樣被宰割,而沒有乙個人能為我們說一句話的。所以我們自己為自己爭取,看到的人請**。。

請大家多支援下。

8樓:

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你隨時可以走人,並且因用人單位不與你簽定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從你工作之次月起至離職之日由用工單位支付你雙倍工資。另外,企業存在扣押工資的情形,因此你可以要求企業支付你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根據你工作的時間不足半年,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應該是半個月的工資。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收費)。

9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仲裁處,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在公司連續工作了3年,公司一直沒跟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公司現在要求你們簽訂勞動合同,屬於改正錯誤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規定,公司現在和你屬於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只是補辦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手續。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由於勞動爭議的時效為一年,目前司法實踐中對二倍工資時效起算有不同的觀點,除四川等個別省市從解除勞動關係時起算外,在全國大部分省市都已經超過時效。對此,建議你諮詢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看他們採用那種起演算法,以確定是否還可以主張二倍工資。

三、如果你現在想解除勞動關係,千萬不可以使用「辭職」的字眼,辭職,按照詞典的解釋,就是不接受當前工作,請求離去,既然是請求,就需要批准,屬於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由勞動者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勞動關係沒有經濟補償。

由於用人單位用工三年未簽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強制性規定,建議你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由,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六)項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項規定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之規定,你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的經濟補償金月標準為3100.00元。

11樓:中仕達教育

這個就說不准了,從正式上班的時候開始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那你工作了三年都沒簽訂合同,那是你們公司的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勞動合同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需在1個月之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開始直至滿一年期間,如果仍未簽訂勞動合適,企業應當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共計11個月。如果工作滿一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視同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其次,如果提出辭職,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實際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給乙個月的工資。

最後,月工資計算方法是以自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按照實際所的工資計算,不是一部分。

我在用人單位工作8年,未簽勞動合同,未交養老保險,現用人單位要取消,我該怎麼辦

什麼叫取消?破產?合併?如果是破產,可以先要求單位 的工齡賠償,補繳養老保險 如果是合併,並不影響你現在的工作,如果單位 因合併解雇,可以要求工齡賠償 補繳養老保險 和單位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 抓緊時間在用人單位取消前,以單位未與你籤勞動合同和未交養老保險為由提出辭職,可以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得到經濟補...

單位工作4年未籤勞動合同未上任何保險如從單

可以申請 1.11個月的雙倍工資 2.要求補繳社保 3.沒有支付的加班費 4.離職補償,四個月的工資 可以以企業為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出辭職,企業需要支付補償金 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任何保險,但目前還在此單位工作 你好,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工作一年多...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用工單位跟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1.公司未在你入職乙個月內與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應當支付你從入職滿乙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並且應當及時補訂勞動合同。2.公司未為你繳納社保屬於違法,應當及時補繳社保,如果你不想做了,你可以以此為由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 並且依法要求單位按照你滿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