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員工打蛇,員工違法嗎?

2025-02-26 14:25:06 字數 6023 閱讀 2896

1樓:泘沱三哥

根據法律規定蛇是屬於保護動物公司要求員工打蛇這種情況公司和員工都有違法行為!

2樓:小相三

違法不違法,不知道。你只要知道是否在你工作範圍和職責內,如果在,那就按照職責要求,去完成工作。如果不再,那就有權臘輪利去拒絕缺鉛。

好比,讓廚師去做醫生該做的事情,顯然是不合理合規伏局好的!

3樓:若馥芬

當公司要求員工打折的話,困漏首先要看汪毀爛那個蛇是什麼品種,因為有些蛇的餘迅品種是受國家保護的,所以要是你不小心打錯了的話,肯定是違法的。

4樓:網友

工單是違法的這種情況還是不允許的,因為現在很多蛇是屬於保護動物,是不能自己來做的。

5樓:璩儂

我認為這是公示下達的命令,員工是不違法的,即便是違法也是公司來承擔這個事情。

6樓:子非魚

要看這個蛇是否屬於國家保護動物,如果是,公司的行為構成唆使、授意他人犯罪加上其巖畢授意他粗納芹人所犯的罪,屬主犯,而員工構成非法捕殺國家茄旅保護動物罪,屬從犯。

7樓:夏⾬初晴

公司要求員工打蛇,員工這樣做是違法的行為,蛇是屬於受保護的三有動物啊!

8樓:我的

打保護動物的,違法。

9樓:網友

肯定違法,他沒有權利,國家不允許。

10樓:六六的煩惱

蛇屬於野生動物。不談違不違法,就問你的良心不會痛嗎,它好歹也是乙個生命。

11樓:網友

要看什麼蛇了,如果是珍惜動物,演算法公司違法,你也有一部分責任。

12樓:網友

可以用棍棒把蛇嚇走。當然,如果非要打蛇的話,就不要打死,打一二下,也是最終把蛇嚇走即可。

13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要求員工打折,這個東西太可怕了,這個東西太可怕了,這個不敢打,怎麼辦?不敢打怎麼辦?

公司讓員工做違法的行為,員工有責任嗎?

14樓:網友

有的。打個比方,我讓你殺人,你殺了。你有責任嗎?

想想吧。三思。

公司違法,員工有責任嗎

15樓:雙子

凡是參與詐騙的成員,都會受到牽連。其中,構成犯罪的要被判刑,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從輕處罰。

1、上述問題很可能是以詐騙犯罪為職業的犯罪組織。「公司」只是乙個偽裝詐騙行為的外衣。參與者屬於共同犯罪。

刑法》對共同犯罪的定義及處罰原則: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2、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3、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5、對非法集資罪的認定,依照以下幾個方面:集資詐騙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即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聚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

集資詐騙罪客觀上必須有非法集資的行為。所謂集資,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為實現某種目的而募集資金或者集中資金的行為。

6、我國《刑法》對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罪規定了三個檔次的處刑。即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對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由於這類犯罪案件情況較為複雜,從實際發生的案例來看,詐騙的數額一般都很大,有的數額在百萬元、千萬元以上,有的甚至達到數億元、數十億元。

16樓:魂羽月

不一定,看是什麼方面的違法。

一般公司董事、經理等高管要承擔責任,有些經濟犯罪公司會計也要承擔責任,如果是人身傷害之類的犯罪,那參與犯罪的普通員工也要承擔責任。

這樣體罰公司員工算違法嗎? !!

17樓:高輝

體罰公司員工算違法。任何單位都沒有體罰員工的權力,這種行為是對員工人格的汙辱,已經觸犯了法律。

法律分析

如果傷害了員工的身體健康,違背了員工本人的意願,這是違法的。如果是簡單的做幾個俯臥撐,做仰臥起坐這樣稍微有些警示性,象徵性的懲罰,能讓大家都比較樂意接受,這樣也就無傷大雅。但若是太過分的體罰,無論找業績不達標還是什麼其他的理由,就都是違法的。

體罰和侮辱員工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體罰和侮辱員工的行為不可容忍。

用人單位也可依據規章制度並根據具體情節,對體罰員工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如要求公開道歉、停職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用工單位體罰員工,屬於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屬於違法犯罪。建議:

1,儘快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追究用工單位的責任;2,完全可以據此合理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18樓:葉赫那拉聞多

用人單位發生「體罰「勞動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19樓:仝念念

這個領導的方法有些欠妥,但總起來說還不能算違法。

因為這是乙個領導者領導方法的問題,況且也沒有造成多大的社會影響(注意:違法的判定標準中有乙個重要原則就是看事件本身的社會危害性),因此最多算是內部管理制度出現了偏差而已。

就些類事件,你們可以越級向他的主管領導反映,如果他還一意孤行的話,那麼就可以找勞動仲裁部門給個說法,但我們大家都不希望事情會走到這一步,那樣會造成你們以後工作的被動性!

20樓:網友

如果,你的合同上沒有寫明這一點。

但是肯定有遵守公司制度這一條,不過要公司的制度裡,沒有明文規定這一條)那麼,那肯定是違法行為~

算是侵犯人身自由權。

但是大家要記住,要別人尊重你的人權的先行條件是,你要尊重別人的人權。

21樓:網友

應該違法吧,但新領導的做法也太過分了,畢竟大家都不是三歲小孩了,還用這種幼稚的體罰。

22樓:天空的隕落

當然錯但你的合同上沒寫明就沒有證據說公司違法。

23樓:野仔迷是我

我覺得不算把。

意玩笑的形式,告誡人家不要遲到我覺得挺絕的,很會領導啊。

2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違法啊 去勞動局投訴去。

25樓:網友

暈,當然是了!可以收拾他了,如果,該條在制度裡,嘻~~~人證物證就都有了。

26樓:網友

我同學的大學老師就使這招,遲到的人要麼作俯臥撐,要麼記遲到,不過學生也不吃他這套,人家乙個個申請記遲到。

27樓:小蘿蔔頭d爸

不算違法,就是方法不對!

28樓:網友

呵呵,人家新上任,你們就遲到,這是大不敬啊?幾個俯臥撐算什麼啊,只是讓你們鍛鍊鍛鍊身體,上班也有個好精神嘛!

29樓:司靜欣

我們公司是客服,體罰我們抄話術,還不是在公司上班時間抄,回家抄到12點多呢!到底算不算體罰,有沒有人管!

如果公司強迫員工做工作職責之外的事,算不算違法

30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公司強迫員工做工作職責之外的事,是屬於違法的,員工是可以拒絕的,並可以依據勞動法第38條被迫辭職,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1樓:大明

你好,如果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極有可能涉嫌強迫勞動違法犯罪。

32樓:清初夏侯

應該是不違法的。畢竟支付了勞動報酬,且相對合理。又是為了緊急支援。

33樓:生秀筠

公司要求員工做本職外的工作,員工不同意,公司給予該員工書面警告合法嗎?

公司區別對待員工違法嗎

34樓:耿緒明

因為員工的能力不同,崗位不同,貢獻不同,老闆對員工區別對待是正常的。公司有公司的規章制度,是為了公司的正常運作而制定的,只要與法律不衝突就不違法。同崗位員工熟練程度不同,創造價值也不同,區別對待也沒什麼不合理,更談不上違法。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鎮搜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御塌歷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衫高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公司對員工恐嚇算不算違法?

如果是員工的生命安全進行恐嚇肯定是違法,如果是單位的規章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考核扣發獎金,工資或者是開除不違法。公司對員工恐嚇算是違法的還過公司對員工要不恐嚇員工是不聽話的,恐嚇輕了也就不算是違法,要是重了就算速法,任何單位和個人恐嚇肯定是違法的,但是違法需要取證,沒有證據也無可奈何。當然算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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