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 沒打辭職報告 直接走人,工資能拿到嗎?

2025-02-15 03:30:18 字數 6272 閱讀 7817

1樓:網友

如果公司領導同意你走後工資會在下個月發放到你工資卡的話,就能拿到屬於你的工資,公司領導人沒有同意你走就會拖著不發放工資於你。僅供參考意見。

2樓:112333束脩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勞動者本就不需要打辭職報告。

勞動關係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已經提供勞動價值部分的報酬。

書面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向用人單位主張補償金。別忘記了。

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勞動合同到期,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情況。不想幹了,不再續簽合同即可。

直接走人,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4樓:網友

完全可以這個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但是也要承擔因此導致的單位經濟損失。

至於損失是否比工資多就不好說了。

5樓:七臺河李陽平

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即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並交接工作。直接走人是不當的,只會對討要勞動報酬帶來不利或難度。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簽了勞動合同沒有寫辭職報告就直接走了可以拿到工資嗎

6樓:肖成飛

法律分析:勞動者沒打辭職報告,直接走人的,工資是能拿到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鄭謹鎮行一定賠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喊粗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晌春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已經簽了勞動合同,不交辭職報告,直接走人會怎樣?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如果您的公司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勞動合同法裡讓勞動者可以直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建議您本著職業道德的基本素質,做事有頭有尾,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並且給公司預留一些招人和交接工作的時間,妥善辦理離職手續再離職。否則如果因為您這樣不交辭職報告、直接走人的行為,如果您公司和您本人的勞動合同或者有其他約定不辦理離職手續給您的公司帶來損失的他們保留追償權利的,他們可能會對您進行追償。另外,如果今後您應聘的下家公司對您開展背景調查,您這樣「不講武德」的行為,您覺得今後還有哪家單位願意考慮用乙個不提交辭職報告、直接走人的人呢?

8樓:換這個可以嗎

己經簽了勞動合同,不交辭職報告,直接走人會怎樣?簽了勞動合同,不交辭職報告,直接走人,公司裡會給你解除勞動合同的,你去別的公司工作,無法連續上你辭職的公司和現在公司連續對接上的,退休時你的工齡對接不上的,在說你辭職的公司工資是否給你,最好交上辭職報告,能把辭職的公司和你進新公司的工齡能對接上好。

9樓:分享的知識最有用

屬於你違約,單位可以起訴你,給單位造成損失也需要你賠償,這個沒什麼好多說的,還是要按照辭職流程來走一遍,不要讓你自己太被動了。

10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已經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按照正規程式提交辭職報告直接走人,那麼你會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而且你也拿不到辭職證明,這樣你以後進入新的用工單位時是拿不到這個證明的。

11樓:乙個愛學習的魚

簽了勞動合同,就按照勞動合同工作到合同的結束日期,如果想繼續工作,就得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想繼續工作,直接提交辭職報告,然後按照公司的辭職規章制度辭職,如果像你所說的簽了勞動合同,不提交辭職報告就走人,這樣顯然是不合適的,對自己和公司都是很不好的。

12樓:嗨聊綜藝

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不交辭職報告,直接走人的話,那公司可以不給你離職證明,有可能會影響你下一家的入職。

13樓:這名應該不重複

嗯 忽然撂挑子不幹了 應該 不會怎麼樣 一般情況下 最多也就是當月工資沒有 或者是上月工資未發工資不會發放 作為處罰 當然 如果工種是牽涉到資金或者材料的 造成損失可能會被要求賠償 以及合同上是否有違約金 來判定。

14樓:庫問苼

按曠工處理,公司可以向員工追討損失,超過一定期限的曠工,也可以解僱員工且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15樓:淡定你好

如果和單位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現在想要辭職的話,當然會提出乙個書面的申請,然後,根據你所提到的辭職的時間,一般都是乙個月以後才會同意你離開,否則直接走人是不可以的。

16樓:清風

你要看勞動合同上的條款。

17樓:介奇水

不會怎麼樣?勞動合同是制約公司的。

18樓:柳雍

不好的啊?下家單位怎麼要你呀?

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打辭職報告直接走了能要回工資嗎?

19樓:細緻位飼

勞動仲裁或者到勞動局投訴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補交保險、支付加班工資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

法律依據。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樓:網友

可以要回工資,拖欠剋扣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但是,按照勞動法規定,辭職需提前一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否則用人方有權追究由於勞動者提前離職造成的經濟損失。

21樓:王談勞動法

可以要工資的。但是你擅自離職,違反了提前30天向單位通知的義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如果給公司造成了損害,是要賠償的。如果沒有保密協議或者競業限制協議的話,一般性的崗位也不會對單位造成什麼損害的。

這個損害責任並不影響你向公司主張拖欠工資報酬的權利。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打辭職報告說走就走了能拿到工資嗎?

22樓: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解答!您說的這種情況正常的話是可以拿到工資的,但是如果您確定了勞動合同裡面有公司的條款,不能無緣無故辭職,如果辭職的話沒有工資,那這樣的話可能就拿不到了。但是一般的都缺皮鉛可以拿到工資的。

勞動者這種情形屬握滑於自離,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但需承擔舉證責任。對於確實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予以伏好扣除。

23樓:

摘要。《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到期 沒打辭職報告 直接走人,工資能拿到嗎。

您好,律師為您服務。

你好。勞動者沒打辭職報告,直接走人的,工資是能拿到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到期了,不能直接走人嗎。

最好和公司溝通一下,或者說一聲,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哦。

主要是我直接走人的,到現在還沒拿到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跟老闆溝通,他要扣我工資我該怎麼辦。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呢。

哦,好的。嗯嗯。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打辭職報告說走就走了能拿到工資嗎?

24樓:

您說的這種情況正常的話是可以拿到工資的,但譁念帶是如果您確定了勞動合同裡面有公司的條款,不能無緣無故辭職,如果辭職的話沒有工資,那這樣的話可能就拿高帆不到了。但是一般的都可以拿到工資的。勞動者這種情形屬於自離,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但需承擔舉證責任。

對於確實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亂蘆予以扣除。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打辭職報告說走就走了能拿到工資嗎?

25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打辭職報告說走就走了能拿到工資。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打辭職報告說走就走了能拿到工資。

沒辦離職手續直接走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但是,勞動者敬鋒碧不辦理離職手續直接走,勞動者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亮舉基埋失的,應當承擔賠償。

勞動族鋒者自離,勞動者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可能沒有辦法辦理社保轉移等事螞巧宜,需要勞動者回原用人單位辦理兆物晌離職手續。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打辭職報告說走就走了能拿到工資嗎

26樓:櫻花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打辭職報告說走就走,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合法工資,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這種情形屬於自離,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春悶神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法律分析可以拿到的,但是如果危害了單位的利益會被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法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扒虧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罩談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儲存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根據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這是通常所稱的一般時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這在司法實務中稱為特殊時效,即在職期間勞動報酬爭議不適用時效限制,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和處理,如果是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則屬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不僅可以直接辭職走人,還可以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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