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和公司沒有續簽,關於辭職與競業限制的幾個疑問

2022-01-01 00:57:15 字數 3343 閱讀 9748

1樓:公孤容

1、勞動合同到期了,但仍繼續工作、繼續支付工資,則是從新確立了勞動關係。但未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是公司違法,你可理直氣壯的提出辭職走人,於你有利。

2、競業限制協議,要簽訂的話,用人單位應按月或一次性支付你經濟補償。考慮未來在這個行業你工作的收入,你可開價,要求對方支付,如果對方不支付或者只簽協議不涉及補償的問題,就可以不簽或不履行競業限制協議。

3、只要是基於雙方真實意願簽訂了協議,又不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協議就是有效的。但涉及到協議可否籤或能否履行,見上一條。單獨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獨立於勞動合同,不應勞動合同的到期而到期。

4、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不是法律規定辦理離職手續、開辦「離職證明」的必須要件,公司如有此要求,是為違法,你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5、可以作為證明。其實,「離職證明」的主要作用是在於辦理有關社保手續的中止轉續時可能需要,新的公司單位不一定需要該證明。

2樓:易屬兩儀

你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於10月份終結了,因為公司沒有與你續約就形成了自然解約。現在你辦理離職不存在與公司再籤什麼競業限制協議,你如果籤了是有法律效律的,你如果不簽公司沒有任何理由追究你,因為在法律上來說你與公司之間已經沒有任何相互制約的關係了。

另一方面現在求職是不需要什麼離職證明的。

3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到期可以不續簽;

2、保密協議原合同未約定的可以不補籤;

3、離職證明並非法定文書。

4、重新就業無需離職證明。

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沒有離職,應該算是事實勞動關係,如果離職可以理直氣壯的不籤競業限制協議。

2、簽了協議就會有效的。

3、勞動合同到期可以起到「離職證明」的作用。

5樓:安靜的女漢子

勞動合同到期時勞動合同終止,不與公司續簽合同即可辭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之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6樓:非寧靜致遠

勞動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單位辭退你,你可以按勞動法第四十七條款,要求單位經濟補償2個月(工作滿2年)。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你還可按第四十條要求支付乙個月工資。

7樓:山野柴胡

「所編寫的flash**」是否該企業獨有?

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辭職可以立即離開嗎 20

8樓:匿名使用者

1、不需要提前乙個月辭職,因為你沒簽勞動合同。

2、不需要給單位賠償,相反,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雙倍工資,從1月1日起算到你提出辭職的日子,如果是2月28日的話,就是2個月,雙倍的工資就是4個月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競業協議的問題比較複雜,不清楚你的背景,下面的條例供你參考。但不管怎麼說,如果你籤了協議,一旦辭職,原單位就應該在規定的期間內付你經濟補償,如果不給你錢,競業協議自動失效,不用管它。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4、工傷經濟補償,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中的規定是工傷理賠除享受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你前面沒有拿到補償金的話,應該可以提出申請的。

所以只要你真的沒簽過勞動合同,你至少可以一次性拿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外加每個月給你的競業協議經濟補償金。

9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與單位的前乙個勞動合同已結束,你現在與單位只有勞動關係沒有勞動合同,可隨時提出辭職離開,但你應當與單位溝通一下,給別人乙個準備時間。避免一些衝突。

2、不需要給單位賠償。

3、竟業禁止協議要看你是怎麼籤的。

4、能拿到工傷賠償。

10樓:周新偉律師

在您主動離開單位時,只有單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給補償,如未給您繳納保險,不支付加班費等原因。只有公司的高管,高技,和其他掌握商業秘密的人才適用競業協議,,如果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那個競業協議有效的情況下,單位應按協議支付您補償啊。可以拿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1樓:

你籤了竟業協議 建議你最好先看看你的協議 再說辭職的事兒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合同怎麼辦?

你可以要求補償,例如工齡補償。合同到期後不續簽屬正當權利,當事方有權選擇是否續簽。能咋辦,跳槽唄。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履行完畢,除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的情形之外,是否續簽是雙方的權利。但用...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年休賠償問題

應該,成都的判例是這5天由公司支付正常的工資。具我了解的情況是 單位在合同到期時如果不想和你續簽合同的話,他應該要提前1個月用書面的形式通知你,要不然就算單位和你續簽合同的,工作滿1年,有沒有5天的年休假,你要去看看勞動法了,現在的什麼法都改的快,這裡沒發說呵呵。你的賠償不是要求他賠5天的年休假,如...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何賠償,勞動合同到期如何賠償

按照 勞動合同法 規定,在合同期滿後不續簽,勞動者都能拿到經濟補償,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 單位在維持 提高待遇的情況下跟你續簽,而你仍不同意續簽的。這項新的補償的計算開始時間為2008年1月1日,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