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好的試用期要繼續延長是否合法?

2025-02-04 21:55:13 字數 3556 閱讀 6855

1樓:賈俊峰

公司延長試用期是合法的。相關法律並沒規定不許延長試用期,但是對試用期的長度有限制。在勞動者試用期如果表現不合格,用人單位是可以延長試用期的,但是最長不應該超過六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分析

只要試用期總長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即可,用人單位必須有合理理由延長試用期,否則應該視為勞動者已經轉正,因為這涉及勞動合同的變更。試用期的時間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已經明確約定適用期,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更改。

如需更改,需要取得勞動者同意,否則,其延長決定無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員工在入職之前會有一段時間的試用期,對於試用期多是三個月或者是六個月,法律沒有明確要求不允許延長試用期,但是對其最長時間範圍是有要求的,即不允許超過六個月,是根據其勞動合同的約定的工作年限而定,如果過長則為不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樓:明慧且樸實的牡蠣

在職工試用期如果表現不合格,用人單位是可以延長試用期的,但是最長不應該超過6個月。

試用期延長合法嗎

3樓:王志煒

用人單位延長試用期不符合法律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帆簡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戚遊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高轎銷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延長合法嗎

4樓:梁澤勇

私自延長試用期是違法的。但如搭氏缺果沒有核亂在試用期內對員工工作能力看得清楚,需要延長試用期的,用人單位需注意以下四個要點: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2、應當在試用期屆滿前提出;3、延長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法定期限;4、延長試用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知辯》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延長試用期需要籤協議嗎

5樓:小崔普法

在剛進入一家新公司的時候,基本上都是需要經歷一段時間試用期的,在試用期間員工與公司也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不過有些公司可能會對員工不滿意而延長其試用期的,那麼員工試用期延期需要籤合同嗎?下面就由為你介紹相關內瞎旅容。

一、員工試用期延期需要籤合同嗎

員工試用期延期也是需要籤合同的,不過私自延長試用期是不合法的,雙方還是應該協商一致才可以。

二、試沒塌用期內一定要籤合同嗎

1、試用期內不籤勞動合同或只籤試用期合同是不行的。試用期只能存在與勞動合同期限_。因此試用期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

2、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適得其反。

3、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關係的作為事實勞動關係仍受法律保護,而作為事實勞動關係,企業要終止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試用期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適用期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首先,勞動者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再次,對於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勞動者可以提出。

以上就枯神圓是為大家介紹的關於員工試用期延期需要籤合同嗎的相關內容。法律對於試用期的期限是有嚴格規定的,不能太長,既然是試用期,這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種選擇,所以要是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的話一定要提前跟人家說。

試用期延長合法嗎

6樓:王煥坤

如果公司無故延長試用期那當然是不合法的,若雙方有約定除外。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有這樣的限制: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和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那麼用人單位只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約定一次試用期,不可以再次延長。試用期結束前,用人單位需要對員工進行評估,認為不合適的,應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使雙方協商一致延長試用期的,延長期限也以上述法律規定的上限為碼李悶期。

試用期遲彎過後,勞動者正式轉正。單位應當支付轉正工資,認為員工確實不能勝任工作,應當進行換崗或者培訓。也就是經換崗或培訓是必經程式,之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單位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在三十天內,仍應對該員工履行用人單位的義務。

一、試用期被無故延長的賠償。

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單位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也即是說你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單位按時發工資,從第三個月開始是發正式期的工資並且要求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二、如何合法延長試用期。

法律並沒規定不許延長試用期,但是對試用期的長度有限制。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擾型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求解,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由此引出問題 企業是否可以與員工協商延長試用期?案例 某房地產公司聘用了王小姐,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約定的試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期內,公司發現王小姐表現欠妥,工作能力不高,但是本人的工作態度較好,所以一方...

延長試用期合法嗎,延長員工試用期違法嗎

法律並沒規定不許延長試用期,但是對試用期的長度有限制。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只要試用期總長度符合這一規定即可,另外關於試用期延長,用人單位必須有合理理...

關於試用期辭職,關於試用期辭職的問題?

試用期走人簡單得多,轉正後手續會多些,但也不見得麻煩,看你自己怎麼對待。你現在的情況是辭職了,下乙份工作沒著落,自己的經濟狀況又不允許你長時間的處於無經濟收入的狀態下,我覺得你還是把自身的能力等綜合因素考慮好了再決定吧,因為個人情況不一樣,我們提建議也只是從我們的角度去考慮,未必適合你。就假如我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