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禮賠解出勞動合同半年了錢還沒到賬是怎麼回事?

2025-01-07 23:40:20 字數 5309 閱讀 3143

1樓:乙隻大象

經濟補償金應當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限期支付;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2樓:七臺河李陽平

你可以向用人單位諮詢,因為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於屬於工傷保險機構支付的工傷待遇,用人單位也有義務協助申請申報)。

工傷簽了賠償協議到期不給錢怎麼辦

3樓:棗莊李皓男

可以起訴,這是公民的正當權利。民事糾紛可以協商或調解,也可以直接起訴或申請仲裁。不管是在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只要是發生財產糾紛或人身關係糾紛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工傷賠償老闆拒不給錢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一、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1.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加班費等除外)。

2.如你所說單位不發工資的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後,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通過以下途徑追討工資: (1)、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工資支付協議書;

2)、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時提交申請書、相關證據等材料;

3)、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介入調查;

4)、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賠償款遲遲不到賬

4樓:黃誼欣

法律分析:認定工傷後,工傷保險**相戚橘關部門遲遲不支付賠償金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侍亂的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五)工傷高談團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工傷賠償到了乙個月還沒有到賬應該怎麼做

5樓:網友

1.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出來後多久可以領取傷殘待遇,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2.如用人單位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分別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承擔,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直接按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即可,工傷保險**承擔部分需要按相關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報支付手續,經審批無誤後才能發放。

3.一般來說,各地方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會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申報的材料齊全,正常情況下,三十天以內勞動部門會處理完畢。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6樓:網友

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條例最後一條說的清楚,取決於工傷認定是否完成,要是還在2010年就儘量拖到2011年再申請認定,但已經遲了。那些說按上一年度、按事故發生日期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賠償金也是工傷認定後再發的,或許認為是人身侵害案呢。

8樓:四川法律人

如果仲裁裁決或者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那麼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工傷賠償協議書沒拿到錢怎麼辦

9樓:上海法律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0樓:法律人呂琦

建議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對方履行協議。

工傷賠償款遲遲不到賬

11樓:唐玉娟

認定工傷後,工傷保險**閉州相關部門遲遲不支付賠償金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工傷認定一年多了還沒結果。

申請工傷認定一年,但是沒結果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薯衝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社會保險行數態殲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二、工傷辭職公司不賠償。

工傷辭職公司不賠償可以向仲裁局提出仲裁。

首先,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其次,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最後,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公司對職工提出的工傷認定不服該怎麼辦。

公司對工傷認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工傷賠償協議簽了,賠償金遲遲拿不到怎麼辦

12樓:老呂說健康

一、工傷賠償金遲遲不給,怎麼辦

認定工傷後,工傷保險**相關部門遲遲不支付賠償金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試用期發生工傷如何索賠

試用期的員工與用人單位的關係屬於勞動關係。如果由於工作原因受傷,符合認定工傷條件可以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是工傷認定的前提。

1、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務工時首先要看該單位是否有合法的用工主體。如該單位無用工主體,那麼勞動者一旦在工作中發生傷害事故,是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按民事案件處理,而民事案件賠償是要按過錯來承擔責任的。

2、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務工時,務必要和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3、如果無勞動合同,勞動者可拿用人單位給發的工作證、上崗證、工資單、員工手冊或工友證明等能夠證明與該單位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來加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二)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的時間: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為從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用人單位為30天,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從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

三)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是否構成工傷不服,可提起行政複議,對複議結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如對工傷認定無異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勞動者要及時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申請。

以上知識就是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認定工傷後,工傷保險**相關部門遲遲不支付賠償金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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