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兼職沒有籤勞動合同工作時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樓:韓飛律師
兼職也是勞動,同樣受勞動法保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自已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補償。
如果你想解除勞動關係,再看一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某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肯定在這裡面有相關規定。
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傷殘等級可以根據診斷結論對照《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自己做個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認可的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結論為準。
3樓:
工傷是不算的,只能算人身損害賠償
4樓:洋煜丙安露
我國沒有限制兼職勞動,當然是受勞動法保護的,所以,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去申請工傷認定,得到認定後,享受相關工傷待遇。
我沒簽勞動合同,臨時工今天工作受傷了,算不算工傷、
5樓:
雖然沒有籤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勞動事實,那麼你就是屬於他的員工的,是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老闆不承認的話,你可以去勞動部門進行申訴的,老闆是會按照工傷保險的待遇對你支付賠償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
6樓:
要是單位裡認可的話就算工傷,要是單位不認可就不算工傷,合同是人身安全的一種保障,所以說以後工作一定要籤勞動合同,好給自己乙個保障。
7樓:邢以彤鐸驪
雖然沒有合同,但是只要在該工地工作已經可以確立是勞動關係,廠家應負責!另外請尋找與其一起工作的工友作為人證進行舉證,如有監控可以調取監控資料作為物證,最後找律師起訴。勞動法是保障弱勢群體的,多看看勞動法吧!
8樓:梁友桃
以後誰還敢從勞務市場僱人幹活
沒有籤勞動合同工資拖欠不發。座標武漢,在此公司工作兩年多老闆沒有給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提前一
交社保了嗎?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工作半年,每個月還扣押金,現在辭職了,工資和押金都不發給我
你只要準備勞動仲裁申訴書 個人身份證件 最好到當地工商部門對公司做個查詢單 檢視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進行工商註冊 加上你的考勤記錄,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仲裁,用工單位是負有舉證義務的,應該不會銷毀相關證據,否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你可以請求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退還押金及拖欠工資 賠償金等。建議認真看看 ...
工作年滿10年後如何籤勞動合同,工作十年後還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現行勞動法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即將施行的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