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統籌地區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初次鑑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樓:奇農嘉嘉普
當事人發生事故之後,需要一年以內,由當事人,或單位到社保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當事人傷情穩定,需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3樓:我的
工傷認定要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傷殘鑑定要在市級勞動能力鑑定中心進行鑑定。
請問沒有做工傷認定可以評殘嗎 40
4樓:
工傷傷殘認定和普通的傷殘鑑定是兩會事,所根據的法律也不同。你先認定了工傷就相應的有工傷傷殘等級了
5樓:我博愛故我在
可以直接拿醫院的**病歷申請傷殘鑑定的,工傷認定跟傷殘鑑定是2個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作工傷認定,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是沒用的。
首先要弄清評殘來做什麼用?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辦殘疾證,要到殘疾人聯合會去申請,不需要工傷認定2、如果是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賠償,要到交警大隊去申請,做司法鑑定3、如果是要提前退休,是作非因工勞動能力鑑定,要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不需要工傷認定,但要用人單位簽屬意見。
4、如果是工傷事故,一定要在1年以內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是不能按工傷事故處理的。超過1年的有效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也不能受理了,一旦雙方發生爭議,很難處理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必須要先申請認定,才能夠評定傷殘等級。
已經認定是工傷了廠裡叫我自己去評殘該去**評殘
8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需到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工傷職工可以結合自己的傷情比對《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對自己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一般來說,「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的,傷殘等級應該可以評為十級傷殘,可以參考一下。
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先諮詢一下。
9樓:易屬兩儀
首先找單位要工傷認定決定書,然後去找下達決定書的社保局工傷科!
工傷後評殘手續,去**做工傷鑑定
10樓:敏全鄭書
我父親是湖南農村戶口,在內蒙古達拉特旗工地工作時受傷了,公司也是湖南的,在醫院**了兩個多月,現在醫院的診斷書已開給我了,如下:
印象:1,腹部外傷(1)脾破裂(2)大悶膜破裂(3)小腸部分壞死(4)右腹股溝裂傷,腹壁皮辮分離,右精索挫傷。
2,骨盆骨折,左股骨頸粉碎骨折
3,左腎缺如,右腎結核。(我爸天生只有乙個腎的,右腎結核跟這次受傷有沒有關係?)
4,創傷失血性休克。
處理:住院先對抗休克,營養支援工作及脾切除,小腸部分切除吻合術及左側骨折閉合ao架外固定術及患時功能解凍。
建議:患時功能解凍,定期複查x光電,擇定患時負重,棄拐及固定取出時間,並建議於外院進一步明確右腎結核診斷及繼續**。
現在醫生說因為有粉碎性骨折,所以骨折處骨髓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要壞死,但這要等半年之後才能確定有沒有壞死,並且在醫院**跟在家裡休養差不多,只要定期複查以觀察骨髓有沒有壞死就行了。公司也要我們出院,說按保險去賠,我不知道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能不能做傷殘鑑定?工地工程也不到乙個月就要結束了,明年很有可能要換人管理,我現在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去申請工傷認定,可工傷認定要病歷單,我們還沒出院,拿不到病歷單,就算我們現在出院,又擔心用人單位不管事了,後期**沒法得到保障。求指點迷津。
做工傷認定和評殘非要在事發當地嗎?
11樓:嘆笑一世傾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認定必須在一年以內提出,否則就不能算工傷了。
工傷評殘,應該叫勞動能力鑑定,應在傷情經**基本穩定後,向當地市級勞動局下設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
如果受到工傷事故滿兩年後,應該要作一次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了。
工傷要去**認定啊?還有定幾級殘要去哪呢?去勞動仲裁需要哪法律程式?
12樓:宇智波冰寒
1.工傷的話先跟有勞動關係的地方,就是你的單位商量。你的單位如果給你買了工傷保險的話,他們會願意幫你申請的。如果他們不願意的話,去找你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認定工傷。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評殘是在認定工傷之後的。具體的話可以找醫院,也可以找法醫鑑定機構。如果有工傷保險,社保局給你走這個流程。
3.勞動仲裁沒有前置程式,可以直接向你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申請。不過這部分建議你找個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案件程式很複雜,具體**與律師聯絡後,律師根據具體情況才能作出判斷。
請問工傷認定書下來,就可以申請評殘了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就是傷殘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你好!請問工傷評殘中工傷認定書是由**出申請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向事故發生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縱橫法律網-法典律師事務所-李小利律師
16樓:簡簡單單
工傷評殘中工傷認定書是由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工傷行政部門作出工傷決定書的。傷殘鑑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17樓:十三局醫院
自己申請,單位上報當地人社局工傷科認定。工傷認定書發給你後再寫申請要求評殘,上報程式一樣。
18樓:匿名使用者
向勞動行政部門。
縱橫法律網-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喻遠軍律師
19樓:匿名使用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
一般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應及時報告單位——向勞動保障部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申請或本人申請),材料提交齊全後大概60內《工傷認定決定書》下達——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醫保中心申請報銷醫療費用,傷情嚴重的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材料提交齊全後60天到90天內《勞動能力等級鑑定書》——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醫保中心申請傷殘補助金
20樓:孝感孤獨劍
您好:這個一般在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具體的認定。
如何做傷殘鑑定?在**做有效?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般由司法部門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工傷的傷殘鑑定一般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鑑定中心,而其他情況的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鑑定中心做傷殘鑑定。
做傷殘司法鑑定需要的手續:
勞鑑委做出的傷殘等級鑑定主要針對工傷這一塊。應該在統籌地區(一般為地級市)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對工傷賠付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到勞鑑委做傷殘等級鑑定的前提是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
如果沒認定為工傷的話,一般是不受理傷殘等級鑑定的。
如果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話,做傷殘等級鑑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因工傷殘等級鑑定表(一式三份),**一欄需貼上本人近期免冠**並單獨附**一張;
傷病情材料原件(影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
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規定的時限內交到發認定工傷決定書單位的傷殘等級簽定部門。一般是2個月內做出等級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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