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2017工傷認定條件是什麼
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裡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其所從事工作的場所。「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發生的人身傷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所謂「預備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諸如運輸、備料、準備工具等。所謂「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工作,諸如清理、安全儲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於報復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諸如**、廠區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於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4)患職業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稱《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執行的是《職業病目錄》(衛法監發[2002]108號)。包括如下十類:
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和其他職業病,共115 種。條例中所稱的職業病必須是條例覆蓋範圍內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在職業活動中所患的職業病。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這裡的「因工外出」是指職工不在本單位的工作範圍內,由於工作需要被領導指派到本單位以外工作,或者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單位以外從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工作。這裡的「外出」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到本單位以外,但還在本地範圍內;二是指不僅離開了本單位,而且到外地去了。
「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是指由於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包括事故傷害、暴力傷害和其他形式的傷害。這裡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此條款將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傷害都納入工傷認定範圍。此外也將職工上下班時的乘坐城市軌道交通工具、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也納入工傷認定範圍。同時,對上下班途中事故的工傷認定作了限定:
發生交通事故後,需經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主要是指條例出台後,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並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這裡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崗位」是指職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崗位和本單位領導指派所從事工作崗位。 「突發疾病」是指上班期間突然發生疾病,一般多為心臟病、腦出血、心肌梗塞等突發性疾病並且從工作崗位直接送往醫院。
「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經過48小時搶救之後才死亡的,不屬於視同工傷的情形。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沒有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等要素要求。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這裡的「舊傷**」是指職工在軍隊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負傷致殘,並取得了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其在軍隊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負傷的傷害部位發生變化,需要進行**或相關救治的情形。
(4)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前往疫區工作而感染該疫病的。
2樓:徐占勳律師
回答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提問上班途中,單位門囗20處腳扭傷致骨折能申請工傷嗎?
回答可以認定的
提問依據什麼呢?
回答這種不嚴重的,一般你和你的老闆說一下都會報銷的
因為你是上班途中
你看一下我發的
工傷鑑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認定機構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的根據是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提問申請了工傷假,其它費用什麼的沒提。單位同意但勞動部門認為是自身原因,並在單位外不予受理。有哪條法律支援可申請呢?
回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看一下第六條
提問[微笑][微笑]勞動部門就是說我這種情況為本人原因受傷,非交通事故。我該怎麼辦啊?
回答一般工傷單位直接報銷的
提問不是報銷費用問題,我想申請工傷假,這對於體制內員工以後的評級定職都有好處。現在是單位認定可算工傷,但勞動部門不批准,認為一定工作場所門口也是場所外,二是自己原因受傷的,所以不認定。想資訊可認定條款
回答上述就是條款啊
我發了三遍了親
提問第6條還是說非本人主要原因啊,這些網上都有,我想問我這種受傷就勞動部門說的自身原因受傷的的對應條規
回答自身原因就是指你自己不小心
勞動部門需要的是外力原因
很高興為您服務,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29條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工傷認定的條件?
4樓:法幫網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裡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
】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電單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和工傷認定,個人申請工傷認定和企業申請工傷認定的結果有什麼不同?
這5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工傷這些事最好能跟公司協商,一般是根據實際病情情況協商賠償多少,參考傷殘級別去談賠償,未做工傷認定的賠償通常員工站在主動地位,協商不了等你傷情穩定後申請工傷認定,因公受傷手術費肯定是公司給的,有買社保是從保險基本獲取。工傷認定評定級別後才可以知道賠償,至於工傷期間的工資是按...
職工工傷後單位隱瞞不申請工傷認定違法嗎
用人單位不按時申請工傷認定違法,應當承擔未及時申請鑑定期間的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
工傷工傷認定時間是多久,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多久
工傷認定的時間 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事實清楚 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