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超期限怎麼辦,工傷認定超期怎麼辦

2023-05-14 00:50:01 字數 1683 閱讀 7634

1樓:shptvs馬克思

可以通過訴訟來維護合法權益。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在其職工受傷後不積極履行這項義務,最終導致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時限,那麼由此引發的後果和責任只能由用人單位承擔。

2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如果超出一年的申請時效,勞動部門將不予受理工傷職工的工傷認定申請。

3.另外,通過法院走人身傷害賠償的最長時效也是一年,也無法通過人身傷害獲得賠償,超出時效的,將無法通過法定的途徑獲得賠償!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3樓:捌酒不理食

個人提出工傷認定期限是一年啊。朋友,如果一年之內你都沒有申請工傷,貌似真的太難認定了,那時恐怕連個證人什麼的都找不到了吧。

工傷認定超期怎麼辦

4樓:陳林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超過時效,可以按人身損害賠償提起訴訟。工傷認定申請期間: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拿到工傷認定申請表後怎麼辦,請問 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上交之後,還要辦什麼樣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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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時效過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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