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受傷該怎麼解決,僱傭關係受傷該怎麼辦

2022-02-12 12:09:34 字數 5848 閱讀 8127

1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時受傷就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

2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雇工的傷情確定,只要有鑑定資格的機構均可以確定其傷情等級。對鑑定結論不服的,當事人經協商可以到鑑定機構重新鑑定,或通過民事訴訟程式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僱傭損害賠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侵權賠償時效的規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律的保護,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關單位主張解決,在主張權利時時效中斷。

雇員要求雇主承擔民事責任時,要符合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即首先雇員必須有損害事實存在;其次雇主有違法行為;再次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最後雇主主觀上有過錯。只有具備了以上要件才能要求雇主承擔侵權責任。

僱傭關係受傷該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沒有勞動合同,另乙個沒有建築資質證!雙方在合同上沒有存在僱傭關係!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產生僱傭關係!

你可以在事故發生後先做傷害鑑定!判定幾級傷殘!然後通過法律手段依法起訴!

最好找個熟悉法律的朋友諮詢!熟悉以後可以申請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起訴雇主 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yu暈 沒合同 應該是協商吧 告他的話你很吃虧

僱傭關係,工作時受傷了應該怎麼去維護自己的利益

6樓:中律法務

出院後可以去申請工傷鑑定,待等級評定後,再拿著這份等級評定書去起訴。

具體索賠的費用要視等級評定書和你花費的費用來定。

7樓:法律保障幸福

起訴的,可以得到醫藥費等金額

8樓:

第一二零回:甄士隱詳說太虛情,賈雨村歸結紅樓夢

僱傭關係摔傷怎麼辦?

9樓:安巨集偉安瑩

乙個沒有勞動合同,另乙個沒有建築資質證!雙方在合同上沒有存在僱傭關係!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產生僱傭關係!

你可以在事故發生後先做傷害鑑定!判定幾級傷殘!然後通過法律手段依法起訴!

最好找個熟悉法律的朋友諮詢!熟悉以後可以申請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仲裁申請工傷鑑定

僱傭關係,工作時受傷可以按照工傷處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1、是不可以的。僱傭關係下的賠償須參照人身損傷賠償標準進行,還需進行責任劃分。

2、工傷與雇工損害賠償區別:

1、責任主體不同。工傷賠償的主體是限定性的。我國勞動法第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僱傭損害賠償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業,也可以個體經濟組織。

2、主體之間關係不同。工傷保險的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必須有勞動關係,非勞動關係,不構成工傷。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不受勞動關係限制。

3、責任性質不同。工傷保險本質是勞動合同關係,主要是勞動保險法上的義務,而一般僱傭損害賠償是侵權責任(無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為例外),是民法上的義務。

4、歸責原則不同。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而僱傭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責任。如是一般侵權,還必須具有損害四要件。

5、性質認定不同。工傷須經過勞動部門認定,僱傭損害賠償無須經過確認。工傷的認定有效和有資格的是勞動部門,勞動部門有權確定勞動者傷害是否是工傷,其它部門的認定均為無效。

6、舉證責任不同。工傷賠償除非用人單位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為,方可免除責任。而僱傭損害賠償則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對賠償的一切事實,權利人均要舉證證明。

7、賠償時效不同。工傷賠償的時效為60日,僱傭損害賠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侵權賠償時效一年的規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律的保護,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關單位主張解決,在主張權利時時效中斷。

8、處理程式不同。工傷調解不成,必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才能訴訟(仲裁前置),工傷賠償在認定工傷後,除企業調委會調解時效中斷外,申請勞動仲裁部門裁決,逾期不裁決的視為放棄權利。在裁決後15日內不起訴的,視為認可仲裁裁決。

在仲裁裁決後,不服的才可以通過訴訟程式。而僱傭損害賠償可直接通過訴訟解決。

9、賠償範圍和標準不同。工傷賠償,旨在保障勞動者的最低生活,其賠償的範圍僅限於人身傷害,並且給付金額受到法定標準的限制。對不同等級的工傷,確定了乙個統一的標準。

參照標準對工傷者進行賠償。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在於填補受害人的損害,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和利益,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來賠償,一般情況下,賠償是一次性的。

最明顯的就是可以主張精神撫慰金。

10、適用法律不同。工傷賠償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而僱傭損害賠償則適用民事法律規範調整,它直接適用民法侵權行為法的相關條款和規定責任、原則來處理。

3、具體請參照《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工傷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僱傭關係的雇員受傷由雇主與雇員按照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3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僱傭關係能申請工傷嗎,僱傭關係受傷應該怎麼賠償

14樓:土流集團

一、僱傭關係能申請工傷嗎

僱傭關係中雇工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也即受傷的勞動者是不能申請工傷,然後獲得工傷賠償的。

構成工傷的條件:

(一)主體:必須是勞動者

(二)主觀方面:必須是非基於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傷害

(三)時間方面:必須是工作時間

(四)地點方面:必須工作場所或者與工作有關的場所

(五)原因方面:必須是工作原因。

在僱傭關係中受傷,雇工與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並不構成勞動關係,所以不能適用工傷,對於此類受傷,只能適用一般民事侵權。

二、僱傭關係受傷應該怎麼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雇工的傷情確定,只要有鑑定資格的機構均可以確定其傷情等級。對鑑定結論不服的,當事人經協商可以到鑑定機構重新鑑定,或通過民事訴訟程式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僱傭損害賠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侵權賠償時效一年的規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律的保護,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關單位主張解決,在主張權利時時效中斷。

雇員要求雇主承擔民事責任時,要符合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即首先雇員必須有損害事實存在;其次雇主有違法行為;再次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最後雇主主觀上有過錯。只有具備了以上要件才能要求雇主承擔侵權責任。

15樓:野馬幫何莫

僱傭關係不能申請工傷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僱傭關係中受傷該怎麼賠償

16樓:你大爺

找許某賠償,僱傭損害賠償證據非常重要,需證明何某和許某之間形成僱傭關係,且何某受傷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

僱傭關係能申請工傷嗎,僱傭關係受傷應該怎麼

17樓:土流集團

一、僱傭關係能申請工傷嗎

僱傭關係中雇工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也即受傷的勞動者是不能申請工傷,然後獲得工傷賠償的。

構成工傷的條件:

(一)主體:必須是勞動者

(二)主觀方面:必須是非基於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傷害

(三)時間方面:必須是工作時間

(四)地點方面:必須工作場所或者與工作有關的場所

(五)原因方面:必須是工作原因。

在僱傭關係中受傷,雇工與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並不構成勞動關係,所以不能適用工傷,對於此類受傷,只能適用一般民事侵權。

二、僱傭關係受傷應該怎麼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雇工的傷情確定,只要有鑑定資格的機構均可以確定其傷情等級。對鑑定結論不服的,當事人經協商可以到鑑定機構重新鑑定,或通過民事訴訟程式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僱傭損害賠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侵權賠償時效一年的規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律的保護,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關單位主張解決,在主張權利時時效中斷。

雇員要求雇主承擔民事責任時,要符合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即首先雇員必須有損害事實存在;其次雇主有違法行為;再次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最後雇主主觀上有過錯。只有具備了以上要件才能要求雇主承擔侵權責任。

如何認定僱傭關係

只要具備下列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即可認定為僱傭關係。判斷僱傭關係是否存在,應從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二方面考慮 一 從形式要件上 看雙方有無訂立僱傭合同或口頭僱傭協議。二 從實質要件上 首先要看雙方的權力義務是否為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支付報酬。其次要看雇員是否受雇主控制 指揮和監督,即是否存在隸屬關係。...

雇傭工人受傷我該負什麼責任,雇傭工人受傷該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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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傭工人受傷責任,雇傭工人受傷我該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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