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裡辭急工按勞動法要扣多少工資算合法
1樓:網友
你好!只要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有權取得相應的報酬,企業並不能無故扣除勞動者的工資,一般來說只要勞動者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話,離職時只要提前三十天跟公司相關部門說明一下,辦理好離職程式就可以的!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通常會約定一定的勞動期限。而簽訂勞動合同後,有些員工想要跳槽,或是因為個人的職業規劃,勞動合同未到期向辭職。但是,因為勞動合同有期限約定,所以員工還可能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
實際中,勞動合同未到期,但員工可以按照以下規定辭職:
1、跟公司協商一致辭職;
2、跟公司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
3、公司嚴重違規損害員工的人身權益,員工可以即時提出辭職。
因此,原則上員工按照以上規定辭職的,即使勞動合同未到期,不用承擔法律後果。
不過,在以下情況中提出辭職的員工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辭職,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跟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後,員工違反約定辭職,即要支付違約金。
並且,賠償違約金時,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且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員工違反勞動法律規定,未協商一致也沒提前說明辭職,導致公司遭受相應的經濟損失,需要給予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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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梁
提前三十天提交辭職報告,並沒有說要扣工資。
3樓:幸運的楓陽
廠裡辭急工。
按勞動法。廠裡可要求經濟賠償。
一般廠裡要扣半個月基本工資。
4樓:安曼華宋雲
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要扣多少工資,如果是急辭,最多應該是當月工資沒有了。如果你當月已經快做完了,只差一兩天了,也要看單位了,有些單位也就大方得不與你計較了。
勞動法有規定超過三十天以上的事假單位可以扣掉乙個月的工資嗎?
5樓:白色的明
勞動法並沒有規定超過三十天以上的事假單位可以扣掉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法沒有規定限制事假的期限,通常事假規定是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要求,並經批准、公示後可以實施。
根據各地出臺的《工資支付條例》中的規定,勞動者請事假,未提供事實勞動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請事假沒有上班的時間,用人單位是沒有義務支付任何工資的。另外,用人單位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可以檢視一下單位有無相關的工資支付制度。
6樓:監理師
如果你二月分的工作時間為0,按照工資的演算法應該為0.
因為本月工資等於月工資除以上班時間乘以實際上班時間。
你的實際上班時間為0,工資也應該為0.
7樓:水6元
2013年2月份的日曆天數是28天。你在提問中敘述2月份,請年休假11天(不包括雙休日),事假20多天,已經超過日曆天數是28天。矛盾?有疑惑,你的問題沒法解答。
8樓:網友
據我所知勞動法沒有明文規定請事假要扣工資,但是根據各地出臺的《工資支付條例》中的規定,勞動者請事假,未提供事實勞動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基本上所有單位都是實行「事假是請一天扣一天工資的」。具體你可以諮詢公司行政部或者你的直屬領導,以及查閱公司請假制度和獎懲條例!
為什麼我們工廠辭職還要扣百分之三十的工資,勞動法有什麼作用呢?
9樓:禹鼕鼕
1.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2.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證據。
3.即使員工自動離職,公司也應當結清全部工資,不能扣錢的。
4.若因員工的提前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損失,但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高階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這種損失一般很難舉證證明。
5.法律規定是應在辦好離職後三個工作日結清全部工資,但實踐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發工資時一起發放。
6.無論你是以何種方式離開公司(是開除的還是自己曠工或自己主動提出離職走的),你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公司應發放給你。
10樓:孫法官說法
勞動法只是依據,作用是勞動者拿起它去維權。
11樓:戲鴻博
任何情況下,企業扣員工工資都屬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如果員工辭職給工廠造成經濟損失,工廠可以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工廠應承擔舉證責任。且賠償經濟損失不能降低工資支付標準(即工資應照常發放、賠償經濟損失另外計算索償)。
12樓:勾南珍
扣工資要有理由。若沒有能夠拿出的規定,單位的做法就不對。
13樓:雷利森
1.辭職期限為試用期提前3天,正式員工為30天。
2.如果在此期間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提前離開。
3.如果協商破裂勞動者提前離開的,應承擔因個人原因導致的企業損失。這個是通常所說的自動離職。
4.你交代的資訊臺少,無法做出有效判斷。
勞動法有規定員工辭急工要扣工資嗎?求大神幫助
14樓:沭陽單繼亭
正常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用工方如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合同,用工方還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5樓:獨立團雲少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
16樓:計望恭修偉
沒有啊,但是辭工扣工資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啦,你就接受這個現實吧!
我未像工廠提前30天申請辭職,辭急工,勞動法規定扣工資的標準是多少?
17樓:靜的窒息
職工申請辭職的需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你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雖然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但是公司也無權扣押你的工資。你的辭職風險在於,如果因為突然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賠償。工資的發放與損害賠償是兩個法律關係的。
18樓:網友
勞動法 沒有規定 你辭職 就扣你工資。。 而且你是 提前30天。
沒給 它們 作業 任何影響 所以不能扣你錢 扣就是違法。
19樓:網友
就算你沒有提前30天向工廠提出辭職,因緊急情況下,必須馬上離職的話,向工廠領導提出申請,只要工廠領導同意,即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工廠無權扣罰勞動者的工資。
你上多少天班,就發多少天的工資,如果本月你只上了10天班,當然只能發10天的工資,而不是發乙個月的工資。
我未像工廠提前30天申請辭職,辭急工,勞動法規定扣工資的標準是多少?能不能辭?
20樓:問法網姜
不能扣發你的工資,如果你沒有提前辭職給單位造成損失了,需要賠償,由單位舉證,如果沒給單位造成損失不用賠償。
21樓:桑旻
你好,針對勞動者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的程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勞動者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個人認為應該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來實行,如果公司沒有明確規定,而又不能證明勞動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話,是不應該扣發勞動者工資的。
22樓:唐丹優
可以辭職,不能扣工資。只有因你的辭工行為給工廠造成損失的情況下,進行賠償。
23樓:網友
就是按每日扣工資,還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可以辭職。
24樓:網友
辭職沒什麼急不急的。
該辦的手續還是要辦。但是你可以和單位協商儘快辦理好離職手續。但是前提你也要配合單位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基本上1周之內是麼有問題的。
至於工資最後就是按天結算,上發薪就按天收回,下發薪的就按天結算。
如果勞動合同裡沒有明確的保密協議、專項培訓協議等涉及違約金的條款,那麼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法急辭工怎麼扣工資,勞動法規定急辭工是怎麼扣工資的?
一般急辭工扣多少工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
新勞動法職工試用期的問題
試用期是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的期限。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但約定的試用期限不得違反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的規定,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
請問有懂勞動法的嗎?急求助,有懂勞動法的嗎?急!!!
付出了勞動就應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這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不會因勞動時間的長短而改變。像你這種情況,如果還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通知單位隨時離職。現在最好的辦法是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與單位達成一致,那就看你能否提供出你在該單位進行勞動的證據和證人了。能夠提供證人 證據,就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