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蝴蝶眨幾次眼
你得先診斷,然後去鑑定,找勞動仲裁,能證明這病確實是職業病。
因為你上個職業工作引起的,才可以去找公司,然後申請勞動仲裁。
或者訴諸法院。
2樓:網友
如果你此前工作解除了職業病風險,屬於職業**素的,單位應當建立職業病制度並組織你入職離職體檢,單位沒有做到這個的,你後期鑑定如果你的身體問題與從事工作存在直接關聯,那麼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
3樓:做精氣滿滿的健康人
不能,離開公司,公司就不對你負責了。除非你的身體不適是職業所造成。
4樓:網友
這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是接觸有毒有害物質造成的,可以找。如果是自身的體質問體造成的,也就是自然生病的,公司就沒有責任。
如果你去找,那以後還要鑑定。所以首先得看是不是職業病,再者還要費事費力鑑定找相關機構和勞動保障局等相關部門一起去原公司協商處理!總之不可控因素太多!
5樓:笑談黑白
如果說是因為工作上的原因造成的話,那麼可以去找公司,但是你是自身的原因那麼就自己負責。
6樓:帳號已登出
不能,你辭職了,自然跟公司就沒有勞動合同關係,所以你在出現什麼問題跟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公司也沒有這個責任。
7樓:網友
按照你寫的,辭職了,那麼與公司就沒有關係了,那麼你身體出問題,如果是因為與你在公司上班有直接原因,可以拿著醫療診斷書,找醫療鑑定機構,做出明確的鑑定書,可以去這個公司要求賠償。
8樓:北海九道
員工辭職了,發現身體疾病,如果與原來的工作有關的話,可以找公司,否則就不能找公司了。
9樓:招映安
辭職了就不能再找原來的公司了。如果現在是在職,那麼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爭取一定的賠償。可以諮詢一下律師,看看有沒有解決的辦法。
10樓:柘洋
員工如果辭職以後發現身體有問題,而且身體問題與原先工作存在因果關係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處理。
11樓:喬毓洲
員工辭職了,才發現身體有問題,不能再找公司。
12樓:溫柔樂
員工辭職了發現身體有問題。這和公司沒關係,公司不會負責,你的事情的。
13樓:網友
員工辭職了發現身體有問題是可以找公司協調解決問題。公司應該補償員工。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什麼問題,如果和崗位和工作環境有關的,可以申請職業病或工傷。
15樓:寒雨隨江夜入吳
如果是職業病類可以找。
我在公司辭職了要求公司給我檢查身體可以嗎
16樓:
您好,您可以要求您好,通過工作為他人服務,提高他人生活質量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下述規定,如果你從事的是接觸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則可以要求企業給予離職體檢:第三十六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指晌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旦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模逗燃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僅供參考。
我在公司辭職了要求公司給我檢查身體可以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所有崗位都需要離職體檢的,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下述規定,如果你從事的是接觸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則可以要求企業給予離職體檢:
第三十六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業病危害因素可以在這個地方檢視,你可以對照你工作的環境,如果屬於接觸危害因素且接觸劑量達到要求的,離職時企業應當為你提供體檢。
員工因為生病了沒有去公司辦理離職會自動算離職嗎
18樓:張梅
可以主動離職。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或巨集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衫局冊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臘茄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在公司得病了,公司要求我主動離職,怎麼辦
19樓:
摘要。如果您生病了,您可以請病假,公司沒有權利要求您主動離職。
在公司得病了,公司要求我主動離職,怎麼辦。
您好。您好。
如果您生病了,您可以請病假,公司沒有權利要求您主動離職。
您好。但是我也不想在公司幹了。
嗯,您不想幹了,您可以主動辭職,但是公司沒有權利要求您主動的。
是這樣的,我在公司幹了十年孝梁脊了,今年在公司統一體檢,查出慢性白血病,公司給交醫保還有四年就交滿了,老闆也給買了三萬塊的藥,然後還組織了廠裡捐款,下午在還沒拿到,他今天讓巧滲會計給我說讓我渣兄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他給的條件是,幹了十年,一年給發一次工資,然後再給辦乙個失業金。
您看合適嗎。
您現在的這個病,影響您工作了嗎?
現在沒上班,但是以前那個工作我不想做了。
那如果您不想做這個工作了,公司給您提出這樣的要求,您可以答應的。
醫保還有四年,公司說自己交。
嗯,自己交可以的,醫保可以自己交。
在公司得病了,公司要求我主動離職,怎麼辦
20樓:王元頁
醫療期內單位不能解僱,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醫療期滿不能繼續工作,單位解僱的,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問最近身體狀況不好想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怎麼辦
21樓:微微說法
根據我國新勞動法,對公司不給辭職怎麼辦解答如下:
一、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通知即可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即公司在無違法行為下不批准提前辭職是可以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如你掌握現有公司未按時支付加班費的考勤記錄等,則可以主張未支付的加班費,如現有公司拒不支付,則你可以依此解除勞櫻銀友動合同,且現有公司應支付你已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如上述二條內容你作不到,則在你交接完畢,且你的離職未對現有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下可以不再去上班,現有公司無法告你。如果現有公司以此為藉口扣你的工資,你可以搏大提起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查部脊槐門舉報。至於扣部門其他員工的工資更是違法行為。
四、一般來說員工只有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才承擔賠償責任,且賠償數不超當月工資20%,所以即使你怠工,只要不造成損失企業也沒辦法,但應注意企業是否有對應的規章制度;
自己辭職有補償金嗎,員工自動辭職有經濟補償金嗎?
勞動者提出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勞動和塔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
工資太低,員工絕望了,最終辭職。是不是太誇張了?
一點也不不誇張,員工踏入職場無外乎抱著兩個目的,乙個是有平臺,能夠展示自我實現理想 另乙個是有收入,能夠提公升生活質量。人需要的生存條件不對,工資不能支付的時候就辭職,這正常。工資不能滿足員工的日常所需,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員工當然幹不下去,這一點都不誇張。這個不能說是誇張吧!屬於正常情況,出門在外不...
如果人事有員工要辭職怎麼辦
如果人事有員工要辭職怎麼辦?人事部們,工作人員,辭職也一樣,按相關,勞動人事,制度,辦理!各單位,有各單位,具體的情況,可根據相關,實際辦理,便可!有其宅相關情形的!也可予以,照顧!如果人事有員工要辭職,那你也擋不住她辭職。現在外來的人有很多,他辭職了,你在招聘也許比他還強。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