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剛過,被公司無理解聘的求助。
1樓:蝶影月光
樓上有一點說的很對,先協商;因為你已經過了試用期,他辭退你需付出如下代價:
如果是無理由辭退,那麼必須提前一月通知你,或者是不提前一月通知但預付一月的工資,這個叫代通知金;其次,對於已經轉正的員工辭退必須給予賠償金,工作不滿半年有半個月工資,其次每滿一年有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綜上,加起來你能獲得乙個半月的工資。
關於協商,就簡單多了,你跟hr表示你能自動辭職,他可以省去很多麻煩事,但前提是對方多付你乙個半月工資;如若不然,申請勞動仲裁後他將付出更大代價,以此為籌碼談判。
但是要小心無賴公司,如果對方刷陰招不利的還是你,而且仲裁的等事情說實話挺煩的。
2樓:揚若枋
你可以先和人事部門協商,如果公司執意決定要開除你的話,你就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了,一般的公司根本經不起告的,這麼明顯的違約,你完全勝券在握,至於賠多少,還是取決你的工資吧,一般在乙個月工資左右,具體的你都可以向勞動保障局諮詢的。
員工沒過試用期被公司解聘怎麼辦
3樓:老呂普法
一、員工在試用期被公司辭退怎麼辦
1、試用期被辭退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讓拆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首先在招聘時或簽訂勞動合同時啟滑汪要明確他們的錄用條件;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試用期能否無理由辭退
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悄仔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除應具備上述法定辭退勞動者的情形外,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辭退理由。
其實無論是對於正式入職的員工還是對於試用期的員工來說,只要是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的權益的,都應當注意自身的權益的保護,適用相關的法律。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
試用期沒通過公司的其他崗位有招聘
4樓:
需要與公司達成一致並更改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迅洞裂,訂立、履顫蠢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畝閉照本法執行。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沒過試用期被解僱
5樓:仝澤印
法律分析:在試用期裡,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粗仔同臘凳埋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輪螞理由。
我還在試用期,但公司今天和我說不符合這個職位
6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還在試用期這樣說的話那可能就試用期不通過。
我還在試用期,但公司今天和我說不符合這個職位。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還在試用期這樣說的話那可能就試用期不通過。
就是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他就是看不順眼,逼我自己離開,之前應聘的負責人也沒有給我說有試用期3天,後面說要我上班,我怕被穿小鞋。我就不願意上班了,我想要那3天工資,我能爭取到自己的權益嗎?合理嗎?
如果強制待下去的話 他後邊兒的做法可能會很過分。
是的,就拍穿小鞋,意思是者罩旅我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且進去悶或上班也沒有籤合首凳同,今天上午才籤的合同(今天正好是上班的第3天),全是空白的,一式兩份,公司領班讓我們先寫自己的名字和證件號,然後蓋手印,然後就沒有下文了。到了4點多又才挑我毛病,經過我的據理力爭,同意我上班,我覺得以後工作當中會讓我穿小鞋,於是我自己說不願意在呆下去了,所以公司說是我自己,不願意上班,說這3天沒有工資,情況就是這樣,如果公司還是不願意給工資,我應該什麼做?
這種公司一般都慎行是不寬汪譁怎麼樣的 ,說他就是先試用一批人 然後覺得不行 直接踢掉 也不籤什麼合同之類的 就陵消直接用人的那種。
我的意思是,我能爭取的到,我這三天辛苦的勞動所得呢?
這個是可以的 因為根據今年的勞動法 您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錢。
如果他不給你的話 就可以找**來協助你。
好的,謝謝,如果**還是不行呢,我能起訴他嘛。
這個是可以的,因為你已經工作了三天 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錢。
不管試用期是三天還是乙個星期不通過,都是需要付工錢的,是吧?
只要工作了一天 就有一天的錢。
試用期結束公司沒聘用合法嗎
7樓:律說律答
不合法,用人單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關於試用期之間解聘的問題
試用期滿後,即使只過了一天,單位也不能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理由來解除勞動合同了 退一步講,即使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來解除合同,單位也要有足夠的證據。所以,如果你希望繼續在該單位工作,那麼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你不想在該單位工作了,那麼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賠償金相當於...
試用期被無理由開除如何去投訴
有簽過勞動合同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
過了試用期被辭退,試用期過後被辭退公司該怎麼補償我?
你不要主動辭職,單位無故辭退你的,應該賠償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支付雙倍工資 公司現在把你辭退你公司不給你補償你是沒有任何權利要求補償的,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因此不違反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能證明勞動者不勝任崗位的,試用期內辭退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如果用人單位無法證明勞動者不勝任崗位的,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