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呼市新東方烹飪學校
選擇專業的廚師人才,建議你選擇品牌大的,口碑好的學校!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看那個的,會看廚師證。
3樓:獨念荷
瀋陽新東方和很多單位都有協議。
4樓:我只是一賬號
哈爾濱這邊好多單位都是指定新東方的哦。
在用人單位發生不屬工傷用人單位有責任嗎?
5樓:芥末留學
勞務派遣公司和員工的關係是勞動合同關係,是真正的用人單位,工作地的用工單位和員工的關係只是勞務關係(借調關係),所以員工在工作時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被認定為工傷的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責任。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把用人單位告到勞動局,對用人單位有什麼影響
6樓:華律網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可能主要會面臨三點後果:可能對企業的誠信度和形象產生不利版影響;企業會對權。
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企業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處罰。
一、誠信度員工既然去勞動局投訴,說明企業勞動關係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當相關勞資爭議糾紛鬧到勞動局去時,可能會給企業誠信度和形象帶來一定影響。
二、法律成本與法律責任當相關勞資糾紛鬧到勞動局去以後,企業就必須委託有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員工或者律師進行處理,那麼這是需要法律成本的。如果企業在相關勞資爭議糾紛中有過錯,那麼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行政處罰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監察大隊如果在勞資爭議糾紛中發現企業存在某些不當行為時,可以對企業進行相關罰款處罰。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就是三種:一是改正錯誤,比如欠薪企業照發;二是企業拒絕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勞動保障局會與工商局配合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三是**部門對企業負責人的處罰,一般是罰款。
7樓:匿名使用者
1、把用人單位告到勞bai動局,對用人單du位的影響:至少有zhi爭議事項在勞動局dao中備案,內總會給領導留容。
下不良影響;若爭議有效,則勞動者主張的事項,用人單位至少有不規範之處,則需要整改。
2、無論你要求什麼都是必須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拿到同事證明、工裝、打卡記錄等能證明你工作的證據。用人單位的名稱。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3、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工作單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自己的身份證影印件和用人單位的工商機讀檔案以及相關的證據。
4、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的內容應當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的要求,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的姓名、性別,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年齡、職業,仲裁的理由以及主張的補償等。
政法幹警畢業後回到用人單位還要政審嗎
8樓:中公教育
不需要,政法幹警考上之後去高校學習倆年,對於合格畢業學生,由招錄單位的自治區主管機關按程式為其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管理,其中,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交流。
拿著自考的畢業證,用人單位承認嗎
用人單位都這樣招人的嗎?
9樓:職
為什麼這麼多用人單位有這樣的行為?
為什麼他們會耽誤雙方彼此的時間?
難倒人事總監是為了砸自己招牌嗎?
難倒用人單位要放棄員工忠誠度嗎?
誰能從根本上給我乙個合理的詮釋? 來自職q使用者:送外賣的小哥哥不靠譜的公司很多,還有專門騙取應聘人經驗的 來自職q使用者:王先生。
關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怎麼賠償
1 單位以你不勝任工作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看來單位是不想要你了。想辦法要留在公司是沒意思了。那麼你關心的應該是如何能多拿到點補償。2 如果是單位認為你不勝任工作成立,公司依法是可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得到的補償是 1.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一共就是2.5個月工資。3 如果認...
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嗎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前,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可以給勞動者乙個準備的時間,便於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也可以為勞動者離職後重新就業做準備,另外用人單位也有充足的時間進行人事各方面的安排。因此,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員工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對員工的一種權益保護。雖然我國勞動合同法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是很多...
簽了合同後單方面辭職是否需要給用人單位賠償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勞動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