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既然用人單位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麼經濟補償金是按什麼標準支付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小編提醒,這裡所說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
2樓:n已
滿足條件不需要賠償;違約才能賠償。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給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違約賠償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 用人單位當然解除
(一)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 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二 用人單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除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用人單位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問題
勞動合同終止的補償 賠償要分以下情況處理 1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高或者維持原待遇要求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不符合前述條件的,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2 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3 勞動合...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樣維權
判斷用人單位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是從2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 解除是否有法定事由 法定的解除事由主要是,存在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規定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例如 一 用...
關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怎麼賠償
1 單位以你不勝任工作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看來單位是不想要你了。想辦法要留在公司是沒意思了。那麼你關心的應該是如何能多拿到點補償。2 如果是單位認為你不勝任工作成立,公司依法是可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得到的補償是 1.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一共就是2.5個月工資。3 如果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