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成都梁律師
法律分析:試用期是需要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乙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裡的,試用期的長短是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來確定的,所以試用期是要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2樓:強哥職場老師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明確的說:試用期一定要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如果企業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將對企業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眾所周知,即使企業同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就仍受法律保護。如果企業想終止與員工的事實勞動關係,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對員工進行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顯然,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或只籤試用期合同,是不可取的。所以建議企業與新進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
試用期怎麼確定,試用期不要籤合同嗎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試用期合同,還是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不同試用期內的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
實習期不簽合同可以嗎?沒簽合同屬於試用期嗎?
可以啊!有一些用人單位才不要和你簽合同呢,就用你們這些剛畢業的,實習期工資又少,還能叫你幹很多活!有些不是東西的,用完實習期就讓你走人1 不知道有多壞。看公司規模大不,不大就要籤,不簽就不搞,沒保障的事,做屁!沒畢業 公司要求實習一年。實習期沒簽正式合同。合法嗎?要求實習一年,沒簽正式合同是合法的。...
公司解雇未簽合同,剛過試用期的員工應當如何賠償
你好,可要求雙倍工資 第乙個月除外 違法解除的,還可以請求乙個月工資賠償。其他疑問,歡迎追問!贊成樓上所說方案,但具體操作中,公司可能拒絕承認你是他的員工,你最起碼要有相關人證物證如工牌 工資記錄等證明你是員工身份。關於雙倍工資計算,是從你上班乙個月後的第二天開始起算,至解除勞動合同日結束。賠償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