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做了,沒有簽合同工資怎麼算

2023-03-10 17:15:02 字數 2214 閱讀 8237

1樓:賈俊峰律師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該把工資支付到勞動者工作的最後1天。試用期也是需要籤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沒簽合同的,自動離職的,工資按照約定的工資計算,如果試用期超過乙個月仍然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

法律分析

在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可主張雙倍工資。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適得其反。因為即使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那麼這種情況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就仍受法律保護。

而企業要想終止這種事實勞動關係,就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沒簽合同的,自動離職的,工資按照約定的工資計算,如果試用期超過乙個月仍然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就是你所依據的《勞動合同法》82條第1款,但是你需要對你從開始在該公司從事勞動的事實進行舉證;

可以找證人(最好是公司裡面的員工,實際上公司員工不願得罪領導,也可以幾個不願繼續幹的員工一起),可以找公司近旁的他公司職工;

書面證據-你和公司簽訂的書面東西,最好有你的名字和公司公章(如果有這個你能很簡單得到勝訴),或者你給客戶簽發的一些單據;

錄音證件——你去和公司領導交涉的錄音,最好把進公司的時間,工資要求等當初的約定都邏輯好,以便法官使用。

3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應當籤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樓:夏草妹妹一

說是這麼說,但實際要他給你兩倍的工資,很難。

最多公司也就會把你做的兩個月工資給你。

如果你想得到雙倍工資的話,(你就得收集一些資料,別到時候公司說沒你這個人就更麻煩了),你可以打勞動局**舉報:12333,他們會處理這些事的。

5樓:波波仔

最實際的辦法就是找領導談談,有時候法律也是黑暗的,不到萬不得已我建議以談話的方式處理。

6樓:知道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工資怎麼算

7樓:似曜始縈思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雙倍工資時效性是從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後一年內。

實踐中是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發工資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的訴訟時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若沒有約定試用期,則沒有試用期。

8樓:鄞為赫軒

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工資也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9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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