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中押金定金都寫法律如何認定

2022-02-10 08:07:09 字數 3865 閱讀 3887

1樓:戚廣利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條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後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寫的,

合同條款發上來看看。

收取合作保證金有法律依據嗎?

3樓:社文商標管家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60412]

第八十九條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一)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50630]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208]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條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後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0404]

第二十二條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0428]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4樓:

你所說的保證金應屬於租賃合同中的押金,合同法沒有禁止不許繳納押金。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中確定就有效力。但是租賃期滿此保證金必須退還。

5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的。仔細想想就知道了。法律上有這麼一條規定,在展銷會結束後,如果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是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方請求賠償的。

可是商場也沒有可能完全地去保障每個攤位的產品是都合格的,商場的權利該如何保障呢?

所以我們看到很多商場都是會向承租方收取保證金,這筆保證金就是用在以防萬一,用於賠償消費者的。

6樓:千智永律師

你說的法律沒有禁止,雙方可以自願協商。

7樓:

可以,這屬於民事自願

訂金、定金、押金,這三個詞的定義以及怎麼區分?

8樓:匿名使用者

訂金:只是你定下來了,但是交易的另一方還沒有確定。

定金:交易雙方都確定下來了,並又約束力。

押金:交易中保證某些事物,並完成的保證金

9樓:葛光巨集

押金是保證金,不一定是買賣

定金和訂金都是買賣的名詞

訂金能退

定金不能退

押金比較自由,一般都是交的時候雙方協議達成的

10樓:曲長勇

1、「定金」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家具銷售者(賣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家具銷售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 20% 。

2、而對「訂金」,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一般可視為「預付款」。「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家具銷售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與家具銷售者協商解決並要求經營者退款。

如果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

3、押金是在租借東西時是用做抵押用的錢。押金的數額通常是按所借物的原價或高於原價交付,在歸還借物時退還原有的押金數額。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

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係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後,則押金應予以退還。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一、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三、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為另一方遞交實質性的標的物,為保證已交付的標的物能返還,要求另一方交付相當金額的保證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時,以沒收押金作為解決合同的方式,體現保護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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