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朋友籤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卻有月。如何處理

2022-01-01 00:25:42 字數 4443 閱讀 9860

1樓: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一年以上不滿三年,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現在合同是兩年,試用期卻三個月,是違法的。個人認為超過的乙個月應該按轉正來處理。

2樓:百小度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可以給公司說明這個約定是違法的,要求改成二個月。

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你還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和公司相關的負責人商談 明確所存在的想法和想處理的解決方法麼

4樓:竹本無心

新勞動法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覺得不公平是指什麼不公平,在試用期內應該發工資,其工資應該是約定工資的80%或者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如果還有什麼疑問,可以去勞動部門諮詢

我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兩年,但是試用期是三個月,在三個月要滿的前三天公司要辭退我,需補償嗎

5樓:

兩年期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單位約定三個月試用期是違法的,單位應當支付你3-2=1個月的工資的賠償(違法約定試用期)。單位辭退要看理由和依據,如果是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不滿半年的工齡支付你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應當支付你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你現在已經不是試用期了,你的法定試用期最長二個月,現在已經超過二個月,說明你已經進入正式期了,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來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籤2年半,試用期3個月,請問該合同是否有效,簽了這種合同應該怎麼處理? 30

6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時間規定屬於無效,但是合同依然有效,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動合同只簽了1年,但試用期有3個月,這樣的勞動合同有法律效益嗎?

7樓:猶昊磊

勞動合同簽訂了1年,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該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

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整改

2.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約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陳慧輝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年限為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因些,根據該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你可以向公司主張乙個月試用期的工資加經濟賠償金。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9樓: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地方法規對試用期做出更加嚴格限定條件的,按地方法規執行。

10樓:

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勞動合同有效,但試用期條款無效

11樓:北京誠輝律師

你好!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是一年的話,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

12樓:不認輸不認命

你搞錯了,勞動法規定的是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所以沒有問題。

13樓:李善傑

有法律效力 試用期不合格 公司有權辭退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該訂立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不訂立的應該自用工滿乙個月開始支付給勞動者雙倍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有效,試用期的規定無效。勞動合同部分部分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其他條款有效!

我代表公司跟員工籤的勞動合同是2年期限,試用期寫的是3個月,會給公司帶來什麼風險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解答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並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你這個是試用期時間就有點問題,工資若低於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也是有問題的。

解答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1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超過的試用期無效,給公司不會帶來什麼不良後果,按法律規定辦理即可。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要有證據證明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要採用書面形式,最好本人簽字。

你好,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簽訂了乙份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要求試用期3個月,算違法嗎?

18樓:

不合法。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9樓:韓飛律師

1、簽訂2年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2個月;

2、法定節假日上班,應該支付3倍工資的加班費;補休違法。

籤五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月合法嗎

要看你簽定合同的時間長知了,如果是三年以上,就是合法的。勞動合同法 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你好,是合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

籤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多久,勞動合同一年簽訂一年,試用期多久

籤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超兩個月。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一般來說試用期按你和單位的約定而定,但是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兩個月。因此,你簽訂的勞動合...

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和非試用期有什麼明顯區別?

1.試用期工資標準通常比非試用期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2.試用期期滿後,用人單位可以規定的情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用給予補償,但是非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合同,需給予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