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不簽購房合同購房者如何維權

2021-03-03 22:11:52 字數 6142 閱讀 1901

1樓:搜狐焦點

許多購房者存有疑惑,開發商延期不簽購房合同,自己和開發商簽訂的認購意向書是否有法律效力?開發商以房價**逾期不簽訂買賣合同的理由成立嗎?購房者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讓搜房網為您解答。

首先,商品房認購意向書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與買賣合同之間是預約與本約的關係,是乙個獨立的合同,它是平等主體之間為設立買賣商品房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而簽訂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認購意向書的當事人在履行認購意向書(訂立本約)的過程中,在保證認購意向書中約定的交易實質性條款不得變更的前提下,應依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以及公平原則,對認購意向書未約定事項進行協商,使買賣合同得以順利簽訂,否則即構成違約。因此開發商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開發商違反認購意向書約定,拒絕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當然應當承擔《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建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3-10-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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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如何維權?

2樓:搜狐焦點

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怎樣維權?先別急,維權要留好證據,先看好合同中有沒有相關條款。當開發商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房,購房者可以通過以下幾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與開發商進行協商

這種情況下,為避免勢單力薄,開發商以大欺小,業主可以組團進行維權,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在協商過程中注意維權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採取過激行為,更不能採取圍堵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2、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賠償自己的損失

當與開發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後,購房者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裡要注意儲存好以下幾個重要的證據,首先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適用的都是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統一的格式文字合同。

另外,還有購房者繳納房款的相關票據。

維權過程中的幾個問題:

1、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太少,不能彌補購房者的損失怎麼辦?

對於逾期交房,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明確的違約責任約定,比如:逾期一天按照已交付房款的萬分之幾支付違約金,這是最常見的違約責任方式,但開發商可能會有乙個兜底條款,就是違約金最多不能超過多少。

有時候,開發商逾期交房時間較長,完全按照這個約定,對於購房者來說明顯是不公平的,根據《最高院商品房司法解釋》第16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2、對於如何界定購房者的損失?

購房者的在逾期交房中損失,可以根據《最高院商品房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因此,如果開發商較長時間不交付房屋,購房者認為違約金不能彌補自己的損失的話,可以按照相關房屋租金的標準進行賠償。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2-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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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延期交房 購房者怎麼維權?

3樓:搜狐焦點

【案例】王女士2023年2月買了一套房子,合同約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可現在房子都未交付。開發商延期交房,該怎麼維權?

【說法】遇到延期交房,首先應仔細檢視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期交房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合同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應了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違約金。如果購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若和開發商溝通無果,可進入法律程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開發商違約拒絕退房 購房者怎樣維權

4樓:搜狐焦點

當購買的房子不符合要求時,大多數購房者會選擇退房。那麼,購房者在哪些條件下可以退房呢?如果開發商違約拒絕退房又該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想退房的話,賣方是不會同意的。購房者究竟如何才能順利退房呢?本文將詳細介紹一下可以退房的條件。

購房者在哪些條件下可以退房?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具體操作實踐,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

約定退房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法定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二)套型誤差導致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導致退房。即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比例,按照有關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四)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已預售的商品房,開發商應在變更規劃、設計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在接到通知後可選擇是否退房。若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五)質量不合格導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

開發商違約拒絕退房怎麼辦?

(一)如果賣方已經違約但又拒絕退房的,購房者可以先與開發商溝通協商。在目前房價上揚的情況下,如果退房僅是退還原先的購房款,反而往往會使購房者遭受損失。因此,從經濟收益的角度來說,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選擇。

購房者可以通過與開發商協商,要求開發商通過其他方式,比如支付違約金等方式,彌補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

(二)如果協商不成,購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主張賣方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同時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損失如誤工費、車費等。

以上,就是購房者要求退房需要滿足的條件及賣方違約拒絕退房怎麼辦的相關資訊。如果開發商有過錯或違約,購房者提出退房,則可以向法院提出補償要求。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08-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在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應該怎麼辦

5樓:華律網

開發商晚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關於違約金的數額,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不過,儘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乙個統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房產公司長時間逾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高於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購房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予以增加,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要求房產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6樓:大鬍子說房

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辦?1.先搞清楚原因。

如果是開發商原因導致,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2.保留相關證據。

無論與開發商協商是否成功,都能夠充分保障自己的權益。3.按照合同進行索賠或退房。

要麼按照合同規定索賠違約金,要麼也可以要求選擇退房。

7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延期交房,首先應仔細檢視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同規定。如果合同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應了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為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違約金。如果購房者想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若和開發商溝通無果,可進入法律程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8樓:李曉寧律師

在商品房交易中,期房飽受購房者和開發商的喜愛,對於購房者來說,期房相比現房**偏低,戶型、樓層、朝向等可選性高,公升值潛力較大;對於開發商來說,期房可以很快的回攏資金,降低投資風險。期房具有的眾多優勢使其成為很多購房者的首選,但是需要購房者注意的是,由於房地產市場裡開發商良莠不齊,房地產行業資金密集型的特點以及自然條件、政策調整等客觀原因,期房存在無法按期交付甚至變成爛尾樓的風險。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而業主卻不知道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以及遇到延期交付問題該怎麼辦?

為什麼開發商要延期交付房屋?

商品房的交付,即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據相應法律規定以及相關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買受人交付,商品房買受人檢驗商品房並接受房屋的行為。

延期交房是指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內,沒有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交給購房者入住的行為。延期交房包括兩種情況:

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或者相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延期交付屬於延後交房時間,購房者給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期,經過一段時間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況。

2、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導致開發商不能或者短時間內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常見的比如建築竣工驗收不過關的情況。

除此之外,還存在一些特殊的情況開發商沒有按照約定日期交付房屋,但是不構成延期交房:

1、因不可抗力導致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的。《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延期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商品房建設工期變長,如颱風、**等自然災害,開發商可以因此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責任,但是需要在期限內告知購房者。

2、因重大規劃、設計變更導致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的。在房屋建設過程中,**變更規劃,比如道路加寬、綠化增加,或者是施工過程中遇到重大技術性難題等情況,顯然不屬於不可抗力,但是將其判定為開發商違約也是有失公平的。

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應該怎麼辦?

購房者首先要弄清楚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原因,一般可以通過諮詢開發商或者相關**部門得到答覆。如果是開發商自身的原因導致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催促開發商盡快交房,並保留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需要注意的是,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是不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因為《最高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房屋存在主體結構質量,或者影響居住的其他重大質量問題,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延期交房並不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

經過催告,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但是給出延期的原因並承諾交房時間的,比如氣溫過高無法施工,等天氣轉涼馬上覆工這種情況,購房者可以給予開發商一定的時間,同時要求開發商賠償違約金。

一再催告,始終不能交房,也沒有明確原因和答覆的,購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並由開發商賠償自己的損失。

律師提醒,購買期房多留意

因為期房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律師提醒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一方面要注意開發商的資質,盡量選擇有信譽的大開發商開發的樓盤;另一方面要注意購房合同中對於延期交房和違約金的約定,避免在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問題時無據可依。必要時,可以用訴訟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怎麼維權,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該如何維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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