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萌
一、法定監護人的範圍。
1、一般情況下,父母是指未成年子女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也有監護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擔任監護人的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察含洞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敗枯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1、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被監護人出於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身保護能力,相對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對此,監護人有權利老賣和職責予以保護;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4、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監護人應當盡到教育和照顧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職責,使其獲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對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2樓:律說律答
在無當然監護人,也無法通過遺囑監護李臘脊和協議監護確定監護時,按照法定順序來確定監護人。(1)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順序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局消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同意。
2)成年的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過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哪滲部門同意。
3樓:於青
法律分析: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李殲胡》第二十七條哪攔。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改歷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4樓:劉娜
法律分歲唯析: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1)祖父母、外祖 父母;(2)兄、姐。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1) 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其他近親亮瞎屬。敬雀空此款所指其他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法定監護人的設立順序,既可保護在先順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規避監護義務。同時允許監護人依其協議決定何人實施監護,這就是順序的制度價值所在。在諢解法定監護人的順序規定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在先順序人優先於在後順序人擔任監護人。但是,此順序可依監護人的協議加以變更。
2.在先順序人為二人以上時,既可全體同作 監護人,也可依其協議只由部分人做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5樓:創作者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御旦啟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遲公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鎮如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6樓:李根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滑吵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信搜侍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漏枝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7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2、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的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灶棚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隱賣則門同意。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配枝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可不可以變更法定監護人,如何改變法定監護人?
撤換監護人的順序根,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 外祖父母 二 兄 姐 三 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法定監護人人有幾個法定監護人乙個人有幾個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兄姐 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 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監護人法律有什麼規定,監護人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律規定產生。在監護人的選擇上,我國 民法通則 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 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 成年子女 配偶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