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性裁員,可以提出賠償嗎?

2025-02-26 15:30:07 字數 2866 閱讀 7572

1樓:神經哥玩遊戲

企業裁員,需提交本企業森皮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提出意見,並將裁員報勞動監察部門備案,企業以後招工,被裁員優先錄用。

企業裁員應該給裁員員工每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沒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裁員的,勞動者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恢復工作或者違法解除合同的雙倍補償。

這個問題很具體,那我們來具體分析。

以公司依法裁員為前提,什麼是依法?就是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概括的說,就是單位經營困難,轉產轉型,重整,而需要裁員。

1.你得到的是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金額=解除關係前12個月你本人平均工資(你本人的工資譁雀,不是繳費工資,而且是應發工資,也就是扣五險一金之前的,包括津貼、補貼、獎金)×你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個月(一年乙個月,超過半年算乙個月,不足半年算半個月)。

2.年終獎問題。

看你合同怎麼約定,有約定按約定。年終獎看是固定金額,還是需要根據單位經營狀況來決定,因為單位原因裁員,非你本人辭職,如果單位有利潤可分配,那麼單位應當支付你年終獎。

3.年休假。

兩種解決方式,你休完7天后,解除關係。另一種,支付你應休而未休年休假工資(本人工資÷天×7天×2倍)

公司裁人,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此蘆差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愛上我企鵝9啊

是可以提出賠償的,因為經濟性裁員的話,公司理應做出賠償,這也是符合勞動法的事情。

3樓:王祿

可以的。無論是什麼樣子的裁員都是可以提出一些賠償的,這是員工應得的一些利益。

4樓:帳號已登出

可以的。企業在裁員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到這些問題,就應該給員工一些金錢上的補償。

經濟性裁員怎麼主張賠償金

5樓:覃永雄

一、什麼是經濟性裁員。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一次性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保護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和生存能力,度過暫時的難關。《勞動法》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這一條是我國勞動法的新規定,也稱經濟裁員。

由於經濟裁員也必然要影響職工生活,增加社會失業率,因此,勞動行政部門要積極監督檢查裁員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允許裁員的範圍,是否遵守裁員的法定程式等。

二、經濟性裁員怎麼主張賠償金。

經濟性裁員勞動者依法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按被裁員工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這裡的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等,而非單指基本工資。

如果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補償的期限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滿一年,就有本人乙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對於經濟性裁員時,用人單位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由此發生爭議的,屬於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主張經濟補償金。

三、經濟性裁員的注意事項。

第一,看自己是否屬於可以被裁員的範圍。依照《勞動法》,有四類物件是不得裁員的,包括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如果你屬於其中一類情況,單位就不應將你列入裁員名單。

第二,公司應提前30日通知被裁員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單位優先錄用的權利。如果你在被裁員以後的半年內,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滿意。這時,你發現老單位(裁減你的單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報名應聘,而單位有優先錄用你的義務。

當然,勞動合同要重新簽訂。

公司經濟性裁員如何賠償

6樓:胡文學

公司經濟性裁員的賠償標準如下:

1、經濟性裁員的經濟補償應當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性裁員不得裁減哪些人員。

經濟性裁員不得裁減以下人員: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早陪旁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亂飢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陸橡平均工資。

經濟性裁員需要哪些條件及程式,經濟性裁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條件 抄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 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當用人單位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 以上的,應當遵...

經濟性裁員時,哪些人員應當優先留用

用人單位裁員時,下列人員應當優先留用 一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哪些人員應當優先留用?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裁...

企業經營困難如何裁員,經濟性裁員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情況一 解除或終止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省 區 的市級人民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