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私自罰款嗎,員工下班帶點開水回家違法嗎?

2025-02-24 23:40:16 字數 5807 閱讀 2427

1樓:樂活樂享

員工下班私自帶開水回家自用,這不算違法行為,屬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試想人人都下班拿點什麼回家自用,公司會被大家長期腐蝕拖垮,採取點罰款措施以制止此類行為,這也是無奈之舉。

2樓:風君侯

公司都有違章制度,作為公司的員工都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的罰款必須得符合規章制度。員工下班帶點開水,因為公司交了水費和電費,所以也屬於公司的財產。

肯定是違反有關規定的。雖然不至於違法,但也是違章的。如果因為這點小事罰款也就有點過了,批評教育就可以了。

3樓:走向未來

這個肯定不違法,但是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如果公司有規章制度,你每天都在公司燒水,雖然沒佔多少便宜的,也算佔公司的便宜。這樣做也不好。

4樓:鶴方先生

這樣的公司還是離開為好,拿開水沒有違法之說,只能說公司沒人情。

5樓:涼繡寵

此類罰款屬於違法行為,可以想勞動監察部門反應;那麼他下次要罰款你就要求開具罰款通知書,或者收取罰款的單據;拒絕開具證明你就別交錢·以此上訴;

6樓:a開著拖拉機

員工的話,如果拿公司的開水回家,這個肯定是違法的呀,罰款也是可以的。

7樓:佛冷菱

這麼做是不違法的。

8樓:北京的妞

你這是開玩笑嗎?在公司帶點開水,沒話找話吧?公司還罰款?你這是夢遊吧?暈。

公司隨意罰款違法嗎

9樓:蘇義飛

法律分析:公司隨意罰款違法,罰款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行政處罰權由行政機關享有,公司無權對員工作出罰款的處罰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纖攔猛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衡敗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十五毀橋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公司內部可以私自對員工進行罰款嗎?勞動法如何規定呢

10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公司是沒有罰款的權力的。但公司經常通過內部規章制度對員工扣發獎金和工資,這一塊法律並沒有禁止。 勞動法提倡用人單位不能僅僅為了處罰職工就訂立規章制度,而應當依據勞動法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勞動者如有一般性違紀情況,應主要通過批評教育等來解決。如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其勞動合同。 員工工作時出現過錯,公司想要處罰員工的,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公司可以發放最低工資。 2、在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中明確違紀處罰規定,並經公司員工同意。

11樓:網友

可以,勞動法規定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如做工上班不認真或故意損害公司利益與名譽者,可進行罰款處理,嚴重者可辭退!

公司可以隨便罰款嗎?

12樓:董小姐一人乙份酸菜魚

可以的,但是是有一定標準的。

根據該規定,企業擁有更大的內部管理許可權,並且有權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因此,在以下不同情形,企業可通過內部管理的方式對職工的不同違規行為採取不同經濟處罰措施:

一、員工自身過錯造成企業經濟損失,企業可扣除員工工資以賠償損失。

二、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企業可降低其工資待遇。

13樓:網友

公司可以罰款,但是不能隨便罰款,尤其是曠工一天處罰4000元明顯是不合理的,尤其是請假或者曠工而產生的處罰。公司都會按照規章制度處罰,一般都以每個月除以月份天數,再乘以公司規定的處罰力度懲罰,但是曠工一天罰款4000元明顯是不合理的。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就是說由於個人的問題導致公司損失的,公司按個人工資中扣除,但扣除後的工資要按本地區最低工資補發,就是說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規章制度處罰,但是要保證員工基本工資。比如員工每月工資為5000元,基本工資為2000元,那麼最多處罰也就是3000元。但是是導致公司經濟損失的情況下。

如果公司違反了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員工隨意罰款,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進行維權,但是員工們在與公司簽訂老黨合同時就應該瞭解合同上的這些相關條款,和公司的明文規定,才能在日後遇到勞動糾紛的時候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14樓:倫盼夏侯

4000歐元還是秘魯幣? 任何企業都無權對員工實施罰款處理,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方式。企業可以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實施扣發獎金、停發工資等處理,但是停發數額不能超過本人的實發數。

15樓:小尛

法律規定,只國家行政機關才有罰款權。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訴訟。

16樓:日下部剎那

如果你違犯公司規定罰款當然是沒話說的,可你曠工一天公司罰你4000那是有違勞動規定的,依情依理都說不過去,為了你的利益應該去勞動保障局反映情況。

17樓:我是黴西

可以罰款,但不能隨便罰。對罰款不服,可到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18樓:懶豬

不可以罰款,原因是違反勞動法 可以罰款,原因是吃準你不會為這點錢跟他對簿公堂。

19樓:豬頭蔥

1、公司不可以隨意罰款。公司罰款要依據公司的制度,涉及到罰款的制度應當經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與職工或職工代表進行平等協商確定,並向員工公示或告知。未經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公司制度是無效的。

2、鑑於公司拖欠工資,你可以隨時走人,然後申請勞動仲裁,以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由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3、臨時工的說法早已過時了。臨時工只是合同期短一點。

所以,只要與公司形成勞動關係,公司都應當交納社會保險。

20樓:我很無聊

2008 年1月15日,***516號令廢止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在日常管理上,很多企業的內部規章制度都有對員工進行罰款的規定。《職工獎懲條例》的廢止使這些規定完全喪失了法律依據,即企業無權對員工進行罰款。企業對員工最大的處罰權就是解除其勞動合同,無權再對員工進行行政上的處罰。

但新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可以制定一些制度。這些制度可以規定績效考核,減發基本工資或獎金,但最後的工資總數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象你說的扣四千,很可能超標了,如果這樣就違法了。不知你公司有沒有相關制度規定,這個制度是經過合法程式制定和審批的,這個制度有沒向你公開。

前述三個問題,只要有乙個是否定的,那這種情況就屬於制度違法。 制度違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裡是這麼處理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你還有疑問,可補充。雪山飛龍願意幫忙。

企業可以對員工隨意罰款嗎

21樓:dear_鄧

企業有企業的規章制度,如果你事先知道了還接受然後上班了,那法律可能也管不了。如果本身是你不認可的,你為什麼要留下來上班?為什麼?自己好好想想!

如果事先不知道,那第一次肯定不會惡意罰款,除非你是故意的,畢竟事出必有因。如果企業不問青紅皂白,那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了。

22樓:天生專家

公司可以對員工罰款,不能隨意罰款,如果要罰款要有規定,怎麼罰,誰來罰,罰多少,要有具體的細則,有的公司,員工實習沒有了工資,甚至還欠公司的,肯定是不對的。

23樓:居洋

我覺得公司有自己的規定也好,對於屢教不改的員工可以適當進行罰款,對於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事情也可以適當進行罰款。

24樓:鄂爾多斯醫者仁心

不可以,所有的罰款都是建立在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只有在員工違法操作,違紀等情況下,才能酌情處理違法。

25樓:網友

企業無權對員工罰款,罰款是行政機關執法對輕微違法處罰的職權範圍,企業對員工違紀行為,可扣發獎金,季效,分紅,嚴重可除名,開除。

26樓:網友

可以,但不能隨意,有一定標準的,《勞動法》規定,企業可通過內部管理的方式,對職工的違規行為採取適當經濟處罰的。

27樓:凱風雨

企業應制定符合國家法律條款的內部規章制度,在有制度的前提下,依規行使對違章的員工進行懲處。

28樓:在茅仙洞講西班牙語的啟明星

可以處罰,在員工違反紀律或規定時,按《勞動法》處罰唄。但不能隨意罰款。有些企業任性罰款,這就隨意了。

29樓:網友

公司不能隨便罰員工錢。只有當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0樓:

當然不可以,不然隨便找理由,就可以把你工資扣光了。

31樓:

1. 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 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違法,用人單位不得擅自罰款。

32樓:敖慕山

不可以。如果被罰款了,你可以去工商局告他。

33樓:網友

絕對不可以的。這是違反勞動法的。

34樓:幸福千羽夢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能否對勞動者進行罰款沒有作出禁止,按照「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用人單位可以依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合法的規章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只要不超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各省的《工資支付條例》中當月工資的20%即可。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公司領導私自罰款是違法的嗎

35樓:謝茂亮

法律分析:是的。部門領導私自罰錢不合法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或當地**部門舉報要求對該領導的行為予以處理;也老李液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要求退回。

企業現在沒有任何權侍物力、也不能對版職工罰款,會受到社會勞動保障部門的處分或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擾行法》 第三條 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

公司制度罰款合法嗎?公司可以對員工規定罰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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