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工作交接完了,還要等乙個月才能走嗎?

2025-02-12 16:30:09 字數 3661 閱讀 7766

1樓:蒙柏華

勞動法。規定職工辭職要提前30天向公司或單位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書。

領導審批後30天后你就可以走了。如果沒夠30天就算你把工作交接完也是不可以提前走的,除非領導同意提前放你走。當然如果你辭職期已滿30天,不管有沒有人來接你的崗位,你都是可以離開的。

2樓:浙江創業俱樂部

辭職後,工作交接完了,一般情況下公司會馬上叫你走,乙個公司不可能留乙個不安心幹活的人。如果公司沒有讓你提前走,那就要等乙個月滿才能走,否則公司會按曠工處理,你沒發的工資就沒有了。

3樓:鳳輦人

只要是你走的合法程式,各有關責任人都簽字了,既然是工作都交接完了,各種費用該交的都交了工資也結清了,那你就可以走人了。沒有規定不讓走人。

4樓:heey小強

個人建議,辭職報告交了後,只是告知其所在企業或單位本人的離職情況,其次你工作交接完了,這是你負責任的表現。你從遞交辭職報告開始計算,一般30天左右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5樓:在皇甫山玩三國志的海兔陳

既然是辭職後了,工作也交接完了,就證明領導可以允許你人走了,跟領導說一聲,用不著還要等上乙個月。

6樓:資訊科技

辭職後,工作交接完了,不用等乙個月才能走,一般是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想要辭職就行了。

7樓:彌茂

從你遞交辭職的那一天開始,到你離開中間確實是需要乙個月的。但是如果單位認為你工作交接完了,沒有必要再留在這裡,和你工資結清,你也可以離開。

8樓:不羈的人生百態

我認為沒有必要再等乙個月了,因為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雙方停止勞動關係30天,也就是乙個月以後就不再需要繼續執行勞動行為,根據你的描述,我覺得你可以跟你們老闆協商的,協商不成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的,不必要太過擔心,畢竟這是乙個法治社會。

9樓:在東埠老街做美夢的海豹

辭職後工作交接完了,還要等乙個月才能走嗎?那不一定,也得根據這個公司的實際情況,如果說交接了工作之後呢,對方要是學習需要你帶的話,那你肯定還要。繼續待一段時間,如果沒有這些事情的話,那就可以直接走人。

10樓:在浮山看漫威的莎葉蘭

不用的。隨時可以走,只不過是工資等到開支日才發放。

11樓:九毛七

沒有這個說法,關鍵是和原來的單位是咱們協商的。

12樓:檸檬番茄汁

既然工作已交接完,沒有必要再等乙個月才走。

13樓:帳號已登出

不需要,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隨時都可以走。

離職乙個月到了,沒交接完可以走嗎

14樓:姜茂忠

法律分析:可以。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法律對於是否完成工作交接並無硬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純前餘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悔伏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做滾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已經離職乙個月了,還讓我去交接工作

15樓:

摘要。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已經離職乙個月了,還讓我去交接工作,對於這種要求,你其實可以拒絕的,因為你都已經辭職那麼久了,也沒有必要和義務去解決原來公司的問題,所以建議你可以不用去的,而且這個是你自己的選擇的。希望回覆對你有一點幫助,後期如果你還有任何問題,歡迎你繼續提問,謝謝。

已經離職乙個月了,還讓我去交接工作。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已經離職乙個月了,還讓我去交接工作,對於這種要求,你其實可以拒絕的,因為你都已經辭職稿巧者那麼鍵薯久了,也沒有必要和寬喚義務去解決原來公司的問題,所以建議你可以不用去的,而且這個是你自己的選擇的。希望回覆對你有一點幫助,後期如果你還有任何問題,歡迎你繼續提問,謝謝。

之前是被公司悄然了乙個月,現在又讓我交接工作。乙個月的遣散費還不肯給。

你好,悄然什麼意思?

遣散。先讓他把你原來的錢給你了,然後你再考慮是否去的。

或者你還可以和他們商量,你可以去交接,但是交接的時候就要把工資給你的。

工作交接完了能馬上離職了嗎

16樓:張娜

法律分析:離職時間還沒到,能否提前走分兩種情況:1、工作沒有交接完,肯定是不能提前走的。2、如果工作已經交接完成,但是離職時間沒到,和原公司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是可以提前走的。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提出辭職後乙個月是交接工作的時間,還用不用承擔工作內容?

17樓:惠企百科

提出辭職後乙個月是交接工作的時間,還用承擔工作內容。

辭職注意事項:

1、提前30天遞交辭職申請。這點非常重要,提前30天申請離職,予以用人單位繼續招聘的時間,離職申請時間是由遞交申請的日期開始算的,申請書。

無需太過繁雜,言簡意賅就行。注意看好相關的離職說明以及注意要親筆簽名及日期。

2、結清工資。這個很重要,需要明確自己的工作日情況以及相關的工資薪酬的情況大多是也就是上個月到離職日期的工資。

3、離職申請審批下來以後,開始逐漸辦理工作的交接握弊,離職當天或者到期欠幾天填寫離職交接表,交清物品,並雙方簽字,冊跡確認物品是否齊全,是否帶齊私人物品,不要有遺漏。如果沒有交接人就給直屬領導。

4、離職時要把解除勞動關係。

的證明拿回來,即是我們所說的段姿族離職證明。

這點一定要有,到新的工作單位工作,繳納社保等可能需要離職證明,拿好離職證明能夠避免後續不便。

工作交接完了能馬上離職了嗎

18樓:

您好,非常高興您的問題,如果您已經書面遞交了辭職通知書,那麼,在30天以後就可以合法的走人,但是在這期間,如果單位安排人員接替您的崗位,並且完成了工作交接,那麼就意味著您可以離開,但是還是需要得到單位的圓啟同意才可以,所以,當工作交接完成以後,您需要問一下人事部門是否可李清以離開並拿好離職證明,這樣才可以正常的離開您的工作崗位,不要留下任何的瑕疵,以免單位以此理由來剋扣您的工資,祝你順利,家哪腔前庭幸福安康

沒有 提前乙個月辭職,後果怎樣?

沒有提前乙個月辭職,沒有以書面的形式告訴公司,你這個時候走的話,後果就是可能會扣發你的工資,其他的話沒有什麼後果,你自己要考慮清楚。沒有提前乙個月辭職,後果就是乙個月的工資領不到。因為有規定要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那用人單位才可以在這乙個月之內招人,並且接替你的工作。您好,平台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

上班月辭職後老闆故意拖欠工資上班乙個月辭職後老闆故意拖欠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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