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可以列舉下哪些沒有按勞動法辦理,自己可到本地勞動局諮詢,一共應補償的金額。根據個人的工作年限,可以計算加班費用,公司應該給予補償。
2、如果不給可以找勞動局等,如責令還不給,有關部門才會根據情況辦理或罰款等。
勞動法罰款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2樓:宗輝
一、勞動法罰款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1、勞動法罰款標準如下:
1)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產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2)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規定處罰;
3)單位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等證件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二、勞動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通報批評。警告、通報批評,是國家勞動行政監察機關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勞動關係主體作出譴責和警誡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
2、罰款。罰款,是勞動行政監察機關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不履行法定勞動義務的勞動關係主體,予以剝奪一定金錢的經濟制裁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
3、吊銷勞動行政許可證。吊銷勞動行政許可證,是指勞動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的勞動關係主體,依法採取剝奪其曾依法取得的從事某種工作或職業權利的許可證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
4、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產停業,是勞動行政監察機關責令嚴重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的勞動關係主體停止生產或營業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
5、徵收滯納金。徵收滯納金,是勞動行政監督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繳納勞動社會保險金的單位,就其拖欠的社會保險金數額按月加收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金的一種勞動行政處罰。
企業罰錢違反勞動法嗎
3樓:張驍隆
法律分析: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得非法對勞動者進行罰款,用人單位非法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屬於違法行為,企業以罰款條數來扣績效工資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團顫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滑衫、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塌讓敗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勞動法允許罰款嗎
4樓:彭宗輝
一、勞動法允許罰款嗎。
1、勞動法一般不允許罰款。用人單位無權對勞動者進行罰款。只有勞動者因為重大過失或主觀故意給用人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部分或全部損失。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汪缺圓: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扮談。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二、舉報公司的違法行困塌為有哪些方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2、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等。
隨意罰款違反勞動法嗎
5樓:彭宗輝
一、隨意罰款違反勞動法嗎。
1、隨意罰款違反勞動法。沒有賦予單位要求職員支付罰款的權利,也即單位並沒有罰款的資格。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殲物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含旁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談改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有哪些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辭職,勞動法 辭職
不會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 規定 按照 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
勞動法 離職,勞動法 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
勞動法糾紛,勞動糾紛,新勞動法
營業員的要求是合法的,勞動合同法 46條 47條有明確規定,應當補償2個月工資。而且對方還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因此,建議支付營業員2個月的工資補償。該問題涉及勞動合同法,請注意以下解釋 1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