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諮詢,急急,勞動法諮詢?

2022-01-06 07:58:03 字數 4590 閱讀 7022

1樓:御劍千度

問題一 我在2023年5月9號進入乙個公司上班,到2023年1月6號我辭職走人,在這期間公司一直沒和我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的情況我可以去拿雙倍工資嗎?

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主張7個月雙倍工資,若之前工資已經支付給你還需支付一倍工資。根據浙江省金華地區實踐,要求雙倍工資除證據材料非常充分情況下很難得到支援,此類現實一般調解結案,由公司補償勞動者部分金錢。

問題二在2023年3月7號我又回到這個公司上班,到今天也沒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不想在這個公司做了,廠長也不批我的辭職報告,我現在改怎麼辦?

既然你不想繼續工作,也就沒必要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你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負責人辭職,最好當其他員工面提交辭職,以便有憑證。30天後你就可以走人了,拖欠的工資再向勞動保障部門尋求幫助。

如果不想走法律途徑,我建議你跟負責人協商辭職一事,給公司一定時間招人,辦理好交接手續再走,這樣一般可以在離職時結算工資。

2樓:至尊玻璃球艾佳

可以按照《勞動法》獲得雙倍工資。廠長如果不批,你就叫他把雙倍的工資付清了。如果你願意要做下去,就叫他按照《勞動法》來的規定,把合同簽了。 否則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

3樓:崇雅靜

向勞動部門提起仲裁:一、第一次的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1月6日的雙倍工資及社會保險。二、2023年4月7日至今的雙倍工資及保險。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提請勞動仲裁,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6樓:水去雲

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屬於事實勞動關係,直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公司辭職走人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如果是江蘇省內隨時都可以走人,只要通知公司就可以了,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兩次都可以要求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只要證據充分,申請勞動仲裁沒有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要給予相應的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8樓:福一律所凌律師

1.可以要求從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1月6日期間的雙倍工資。

2.你可以隨時走人兒無需廠長批准,因為你們之間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且,你們單位現在屬於違法用工,屬於「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動法諮詢?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企業搬遷,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依法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如果企業不願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話,也沒關係,只需要依法按原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也是可以的,如果既不能提供勞動條件,也不採取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勞動者同等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同等的也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0樓:土流集團

您好!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法,急急急急 100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必須在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從次月起員工可以享受雙倍工資,你可以得到乙個月工資作為未及時簽訂合同的補償;北京最低工資2023年是800元,你可以要求單位補足差額部分;如果養老是8%+20,醫保是2%+11,失業是1+2%,按照北京2023年社平工資的60%確定你的繳費工資是2000,那麼你乙個月個人加上單位繳納的社保費應當是880元.說明單位繳納的社保未按照規定執行,你可以要求補繳啊.

當初面試時的口頭承諾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因此,單位可以加或者不加你的工資.

具體,請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諮詢.

12樓:釣魚佬老頭

1、公司緩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據此你可索取08年7月5日至8月5日的雙倍工資。

2、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也就是說,試用期乙個月最低工資800,乙個月後至少1000,未給足部份公司應當補足。

3、社保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按規定足額繳納,不健全部份公司必須補充繳納相關費用。

4、公司當初的口頭承若他們是不會認賬的,沒有依據難以主張。

5、上述要求,通常情況公司不會認可,更不會輕易給你,所以要主張你的合法權益,得到你合法的勞動所得,必須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公司索賠,如果公司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申請仲裁要特別注意你的辭職理由,一定要以公司不足額支付法律規定的工資和建立保險為由。以此理由,你還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訴求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7、你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勞動糾紛案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13樓:大刀砍向

1、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可以要求08年08年7月5日至8月5日的雙倍工資。

2、可以要求補,具體標準你可以到勞動局諮詢。

3、社保的繳納有明確的標準。但你所說的300我認為不對,你也應當去勞動局社保問明白,公司是按什麼標準給你繳納的。

4、除非你有相關證據,比如公司的規定、通知、會議紀要等能證明你所說的事實,否則不好得到支援。

5、你被剋扣的工資可以要求返還,並且按被剋扣額的100%要求賠償金。

6、辭職的理由應當是公司違反法律規定不繳納社保及無故剋扣工資。

建議:1、先與公司協商。2、協商不成可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在勞動爭議仲裁免收仲裁費)。3、不必找律師否則費用太高與你所得不成比例,自己處理就可以。

14樓:匿名使用者

1、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北京最低工資2023年是800元,你可以要求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3、社保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按規定足額繳納,具體可查詢北京市12333勞動**。

4、兩年的合同,合同上寫的試用期乙個月,《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正是因為以上原因,辭職的理由應當是公司違反法律規定不繳納社保及無故剋扣工資。你可按《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你已經在3月辭職,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7條規定:應當在一年之內主張自己的權利!

7、勞動爭議案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8、不必找律師(費用太高)與你所得不成比例,自己處理就可以。具體操作事宜可向當地勞動部門12333**進行諮詢。

9、你工齡不長,要求賠償數目不大,肯定能勝訴的。祝你成功!

勞動法諮詢,最好有律師之類的人告知下,急!!!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章程如果有規定的話,那麼在制定該該章程的時候需要通知全體職工或者職工代表討論,聽取職工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確定,需要通知全體勞動者、或者公示,如果沒有走上述程式,是對員工沒有約束力的

16樓:郭浩律師

即使是因為業績不要而經濟性裁員的話,也應該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1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籤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為勞動者是不要自動離職的。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合同的話,可以去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我個人資料裡有。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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