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2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的說法不對。
續簽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行為,不存在單位單方面去勞動局續簽的說法。只要單位不能提供你簽過字的續簽的合同,就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但只是原合同到期後超過乙個月以後的期間才有,如果過期共3個月,只有2個月雙倍。
另外,單位不簽合同超過乙個月,已經違法了,你可以主動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按你的工作年限,應有3個半月工資的補償。
3樓:哈里魔術師
辭職沒有離職補償金,聘用方解除合同才會有。合同應該給你乙份,沒有就可以去告他,讓對方舉證。
4樓: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會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如果還有問題,你再來問我,如果你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
勞動法辭退如何賠償
5樓:四哥有法說
網友提問說被裁員裁掉。用工單位因經營不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等需要裁員的,必須履行相關的法律程式(參照一),並支付補償金。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式,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上海劉海勇律師
1、首先,公司辭退你應該有書面的辭退通知,如果沒有,你可以要求公司出給你;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入職起乙個月後的雙倍工資;沒交社保的應該補交社保,並給予補償;
3、可參照勞動合同法,見參考資料。
7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可以參照一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具體的根據裡面的規定算。
二、因為涉及到你個人利益,建議諮詢律師或請律師幫你製作訴狀,以免你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仲裁員是中立的裁判者,除了程式,實體的內容他是不會說的。
縱橫法律網 黃希律師
9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一、勞動法規定辭退補償如下:
1、經濟補償按照工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工人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6個月以下的,向工人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薪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除上述情況外,用人單位退休員工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也就是說,按照勞動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數,每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3、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的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辭退員工: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最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勞動法辭退補償最高年限
10樓:微風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勞動合同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八條 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三倍
勞動法企業開除員工如何賠償?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開除員工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19,最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
新勞動法辭退員工如何補償,新勞動法規定公司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
勞動法辭退
當然合理啦,公司有權利依照當時的營業情況安排員工的工作。只要待遇不降低,你不能說企業為了免除自己的義務而改變條款。另外,你為什麼會從領班被降職。不要考慮公司的問題,而是要自己檢討。你是不是並不勝任領班的工作,或者沒有妥善的完成領班的任務?領班,也算是公司最基層的主管。除了幹自己的工作之外,還要負責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