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有什麼解決方法?

2024-12-25 05:10:19 字數 3140 閱讀 4503

1樓:下班後的飛飛

在工作當中,有時候會出現幹了一段時間後,單位會以一些理由不給勞動者發工資,碰到這種情況我們究竟可以通過哪些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下面我說幾個我知道的解決方法供您考慮:

一、與單位協商。

找單位負責人進行協商,把情況向領導反映,如實陳述,聽聽領導的意見,如果領導說出你認為可以接受的理由可以等一等,如果經協商,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就可以採取下面第二項的解決方法。

二、將單位告到勞動仲裁。

寫乙份勞動仲裁申請書,到單位註冊地或工作實際所在地的仲裁部門提交申請書,提交以後,仲裁工作人員會告訴你什麼時候來領取受理案件通知書,當然**日期也會在受理案件通知書中告知。

仲裁也是打官司,打官司就需要事實理由證據,所以就要蒐集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申請請求,比如勞動合同書,工資卡,工作牌等。**時,整個庭審過程中都可以有調解,也就是說如果雙方經調解,達成了一致意見,仲裁會出具調解書,如果經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那麼就可以等待仲裁部門出具裁決書。

三、人民法院。

如果對裁決結果不滿意,那麼就此裁決在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到法院起訴,經過法院的審理也是解決拖欠工資的方法。

四、勞動監察部門。

對於單位拖欠工資,也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有時候也是可以得到解決的。

2樓:知哥62007坡計

‍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無故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採取綁架或者威脅之類的手段。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於「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3樓:和善還活潑丶夜鷹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時,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期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被拖欠工資怎麼辦。

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乙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解決

4樓:陳順華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

一)、與公司協商。

二)、向塵友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通過派雀槐訴訟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歲枯出支付令。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5樓:吳莉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投訴人必須據實提供被舉報、投訴單位的名稱、位址、**和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具體情況等內容。

或者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勞動監察投訴條件是什麼?

勞動監察舉報投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有明確的被舉報投訴單位名稱、位址和聯絡**等;有具體的舉報投訴請求事項、事實依據或基本線索;未超出2年的舉報投訴期限;屬於本級監察機構管轄範圍;舉報投訴請求事項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其他。

二、國家有關補繳社保規定。

社保補繳國家規定:

1、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2、《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如果企業的侵權行為是持續的,職工可隨時尋求勞動監察保護,且不受追溯時效限制。

三、勞動監察的時效。

對符合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勞動保障監察追訴時效一般為2年,對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如勞動者2年內不舉報、投訴,也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再查處。其2年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單位拖欠工資應該怎麼處理,單位拖欠工資應該怎麼處理

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請支付令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 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 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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