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學無止境
你上班時間是早8:30--下午17:30,晚上從17:
30---次日早8:30,按排班表的話乙個月下來上10個夜班,但基本能休息8天。那你白天就是正常上班時間8小時啊 ,至於晚上從17:
30---次日早8:30你去除8小時另外的時間就應該計算為加班啊!加班費按照勞動法計算啊!
超時加班是工作時間的倍也就是:假如你的工資是1000元那麼就用1000除以176小時再乘以1.
5就是你超時加班的乙個小時的工資,假如你一天加班3那麼就乘以3。
你考慮清楚可以向你單位索要加班費,如果你單位拒付你加班費,你可以依法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你問你的夜班時間是否符合勞動法。那麼我告訴你,你單位要是給付你的加班費就是合法的,要是不付你的加班費那麼就是違法的。
國家法律規定「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即使支付加班費也已經構成違法。但是你單位要是給付你的加班費 你又找那些麻煩的事情做什麼呢!最後希望你妥善處理好你和你單位的問題。
若有滿意,請及時,別辜負了者。
2樓:決贍
不知道你們夜班是否有休息時間,一般情況下,休息時間不應該算做工作時間,1)如果沒有,你們夜班時間已經嚴重超出一天(指24小時內)工作8小時的規定,依法應支付加班費(倍工資)
2)國家法律規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故即使支付加班費也已經構成違法。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每週工作40小時,超過40小時,都要算加班工資的,不過有些公司不算加班工資,而算你的存假,這是在打檫邊球。你可以自己算下,如果超時,你可以像公司索要加班費或存假休息天數。
4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解封貼吧號?
我的號在上面釋出資訊連發2次就被封了??
也不說是為什麼封?也沒說封幾天。我都等了6天 了。
怎麼看是永久封號?怎麼解封?
重新建個號還會因為是同一ip還會被封?你們垃圾不?
建議你打114查一下勞動局的**,諮詢他們比較好!
勞動法有這樣的規定嗎?
5樓:為爾飄香
1、你所在的國有企業適用勞動法。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轉正的員工申請離職的,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三十天後可以離職。
3、關於離職賠償,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2種情況勞動者會承擔賠償責任,一是公司出錢培訓(指專項培訓)並簽訂了服務年限,你沒有完成服務年限的;二是,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5、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之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6、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如果你離職工資只能拿到五分之一,一是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二是公司如果考核你績效低,那麼請公司出示依據(考核標準是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有多少人辭職,只要遇到這種情況就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告他。到勞動監察大隊告他。看看他還扣錢不。團結起來。
7樓:布適汲秉
不可以。勞動合同法規定對於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上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節假日加班工資。你屬於先請假後遇到節假日的情形,用人單位無權安排你加班補上你請假的假期。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你在假日加班,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或在節假日後安排調休。
勞動法辭職,勞動法 辭職
不會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 規定 按照 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
勞動法 離職,勞動法 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
勞動法糾紛,勞動糾紛,新勞動法
營業員的要求是合法的,勞動合同法 46條 47條有明確規定,應當補償2個月工資。而且對方還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因此,建議支付營業員2個月的工資補償。該問題涉及勞動合同法,請注意以下解釋 1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