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
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2樓:一秋風雨
父母無權干涉你的任何合法自由,這是法律上的。
但愛自己最深的是父母,你父母為什麼不同意呢?那就是他們認為這個男的不能給你幸福,如果是父母誤會你男友,那把誤會說清就ok了,如果是因為你父母比你更有見識,比你看你男友看的更透,那只能說你是當局者迷了,畢竟父母比你多活的這麼多年不是白活的。
三條路,一是找到父母對男友不滿意的地方;二是認為自己是對的,一意孤行,最後父母肯定會為了對你的愛而妥協;三是一片孝心,回到父母身邊。
要提醒的是:父母隨著一天天老去,終有一天會離開我們;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為了事業也會離開我們;最終陪伴我們走完這一生的,是我們的另一半!所以選擇一定要慎重!
3樓:如何學佛
父母的愛都是自私的,他們避免婚姻生活的無聊來養育子女。把兒女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忽略人格的獨立性與自由的正當。
他們往往只以自己的價值觀去規劃你的生活,達到他們所理解的好生活,而並不真正在乎,你內心是否滿意和幸福。
4樓:博得名利戰天下
你應該弄清楚你男朋友對事情的看法。
如果你付出的這麼多,他也堅持非你不娶的話,你馬上和他登記(到當地的社群開證明然後交給派出所民警)
無需和家人說太多,但你要記得他們需要你的時候,你和你男朋友要在第一時間趕到。
5樓:天子若
我相信最好的愛是父母給的。即使那是個多麼愛你的男人。如果這個男人讓你的父母不喜歡,那麼,你父母如何放心把你交給他呢。
尊重父母,然後才能看清愛情。一味只講愛情,只以為自己受父母逼迫,這種心態無法得到與父母的真正溝通。
希望你換個角度想想,然後,找到你真正的幸福。
6樓:匿名使用者
拿起**,捍衛自由,沒有這勇氣就忍著,別發牢騷,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要麼承受,要命反抗,就這麼簡單,
7樓:恨天離火
呵呵,看了之後我很想笑,你男朋友呢?他怎麼樣了啊?跟他說,分手吧。
就說一點吧。如果你一直在努力著的,為了你們能夠在一起而努力,那告訴你男朋友,就算今後不能在一起,此刻也不能分手,也一定要一起,就算死也死的值。
如果你們猶豫了,害怕了,委屈了,痛苦了,那你們分手吧,真的,分手吧,不為自己,為了對方也應該分手。有什麼意思呢?
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五讀書。我現在很信命,樓主為什麼不信命?
8樓:網友
那你現在怎麼樣了,堅持下來了嗎?
婚姻自由父母可以干涉嗎
9樓:姜茂忠
法律分析:婚姻自由父母不可以干涉。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人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加以干涉,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婚姻自由權是不是民事權利
是民事權利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範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 作為或不作為 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以權利所體現的利益的不同,民事權利可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大類。一 人身權 人身權又稱非財產權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一 人格權...
病人有沒有權利選擇不住院?
如果你是換很嚴重的抑鬱症的話,又很抗拒去醫院,可以選擇另一種 方法,比如,讓你的父母找上門的心理醫生在父母跟心理醫生的幫助下卜純進行 這個對帶弊吵你蠢侍應該有幫助。患有抑鬱症的病人,是可以自已選擇不去住院 的,抑鬱症是租汪悉一種常見的精神病,可以自我調解,自我調養對盡早弊乎 也至關重要,所陵搏以你可...
學生寫了遺書但是沒有輕生學校有沒有權利退學?
學校無權讓你退學,但是可以讓你回家休養,因為他們不但要為你考慮也要為在校生考慮。另外很多事情沒什麼大不了的,你要讓自己強大起來,強大到可以接受任何事情,這樣誰做什麼都不會給你帶來傷害了。學校沒有權利退學,學校不能勸退學,要正確引導學生,無論什麼原因想輕生,要心理輸導,讓學生放下輕生念頭,重新回歸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