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上海市工資支付辦法》第9條規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2)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5)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上海市工資支付辦法》第9條規定的是假期工資計算基數確定原則,不是假期工資計算原則。
3.勞動者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中約定的、按月固定發放的工資。
4.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都對工資有約定的按從高原則確定。
5.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對工資都未約定的,假期工資計算基數按勞動者正常月工資性收入的70%確定。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作日加班費是勞動者本人工資的倍,雙休日是2倍,國定假日是3倍。按照法律規定,每月工作時間為20.
83天,月計薪天數為天,因此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
75,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
3樓:簡簡單單
《勞動法》對加班工資的規定為延長加班倍,休息日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可以約定嗎,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可以約定嗎,約定的注意事項
由於您所在的單位實行的是崗位技能工作制 其實質是計時工資 因此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是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之和。案例 周某系上海某電子公司的員工,於在職期間向公司提起了追索加班工資差額的勞動仲裁。周某認為,其工資由基本工資 為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和職務津貼兩項構成,但公司在計算加班工資時,僅以基本工資作為計...
房補屬於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嗎
房補屬於福利費,並不屬於工資,自然不能作為計算加班費的工資基數。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勞部發 1994 489號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
請問加班工資基數應該確定為多少?
你這個事兒很好辦了。因為加班費是正常發給你的,也就是說證據是現成的,就是你已經發的工資支付憑證。可以申請仲裁。公司支付你的節日 假日加班工資的基數都不正確。加班工資的基數是以月公司為基礎,再除以當月法定出勤天數得到的,你可以算一下,低於這個標準就不對。另外乙個工作日12個小時也超時了。超過8小時的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