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鞏律師
加班工資應按2500元計算,500元的職位工資也是基於你這個職位而獲得的,公司只不過人為的把基本工資和職位工資分開了,在實質上不影響你的工資總額。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1)在8小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基數的200%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此外,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續簽的話,也應從到期後的第2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2樓:職場成長學院
關於加班那些事你知道多少?加班費如何計算,基數如何確定?
3樓:韓飛律師
全國計算加班費的方式都是一樣的。
加班費計算公式:工作日加班費: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4樓:小海
勞動法加班費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國家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
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 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算定方法
加班工資的基數又該如何確定?人社部的這位負責同志介紹說,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3天和166.
64小時,而全年月平均計薪日和計薪時數分別為21.75天和1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計薪時間進行折算。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分類計算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後,還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具體例子
某職工月工資標準為2000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間加班1天,其加班工資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
86(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補休,其加班工資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用人單位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期間安排加班,應當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沖抵加班費的,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不能倒休。
每月21.75天計算日工資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時,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如果一名勞動者領取北京最低工資標準960元,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天應領取加班費132.41元。如果中秋3天均加班,加上休息日的加班費,總加班費最低應為308.97元。
5樓:獨日律勇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加班費以基本工資為計算標準。
6樓:法律快車
加班費計算基數按照以下順序,共有三種確定方式: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算: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
日工資×300%的標準支付。
另外,加班加點的日工資計算:按上述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小時工資的計算:日工資除以8小時。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可以約定嗎,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可以約定嗎,約定的注意事項
由於您所在的單位實行的是崗位技能工作制 其實質是計時工資 因此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是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之和。案例 周某系上海某電子公司的員工,於在職期間向公司提起了追索加班工資差額的勞動仲裁。周某認為,其工資由基本工資 為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和職務津貼兩項構成,但公司在計算加班工資時,僅以基本工資作為計...
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加班工資基數如何計算?
1.上海市工資支付辦法 第9條規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1 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 職位 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2 集體合同 工資集體協議 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 工資集體協議 標準確定。3 勞動合同 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
房補屬於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嗎
房補屬於福利費,並不屬於工資,自然不能作為計算加班費的工資基數。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勞部發 1994 489號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