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蓋普希金
擅自離職,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工資結算日,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期限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協調不成當事人再申請勞動仲裁。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勞動者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以及《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之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樓:薰衣草花語
工資多多少少還是可以拿到的,最多扣點工資。
沒簽合同,辭職不讓走,走了不給工資
1全部沒簽勞動合同的,按勞動法規定,單位必須為員工按雙倍工資補發之前的工資,這種情況直接支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沒簽訂合同沒事,有工資卡的銀行流水就可以證明僱傭關係的真實存在。碰到這樣的事情可以這麼來處理 1 通過ems郵寄辭職報告,不用管公司批准還是不批准,乙個月後自動完成辭職程式,公司就要結算工資並...
沒簽勞動合同,是不是可以隨時辭職走人?
沒簽勞動合同,是不可以隨時辭職走人的。因為不簽署勞動合同,不代表你們沒有建立勞動關係。因此可以隨時提出辭職,但不能隨便離職。不可以隨時辭職走人,想要辭職走人也需要寫離職申請。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也是不能隨便辭職走人的,因為也是要賠償相應的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的,沒簽勞動活動需要提前三天提出離職。沒簽勞動...
交首付買車沒簽合同不退還怎麼投訴
看你合同怎麼籤的,合同這玩意本來可以友好協商解決。實在要打官司,就看你合同是怎麼簽訂的了,定金一般不返還,首付要退的。違約責任和定金罰則只能取一。另外,這種格式條款一般是霸王合同,原則上可以撤銷。貸款買車,首付交了,沒簽貸款合同,家裡出了點事,不想買車了,錢能退回嗎,可以要回。但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