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是不是可以隨時辭職走人?

2023-06-06 19:25:02 字數 1475 閱讀 6046

1樓:柒晚灣

沒簽勞動合同,是不可以隨時辭職走人的。因為不簽署勞動合同,不代表你們沒有建立勞動關係。因此可以隨時提出辭職,但不能隨便離職。

2樓:大超說教育

不可以隨時辭職走人,想要辭職走人也需要寫離職申請。

3樓:蓉淼經驗之窗

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也是不能隨便辭職走人的,因為也是要賠償相應的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的,沒簽勞動活動需要提前三天提出離職。

沒簽勞動合同的辭職可以馬上走人嗎

4樓:陳朝霞

法律分析: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流程為:

1、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離職;

2、勞動者按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3、用人單位出具離職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未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5樓:竹子看法

法律對什麼情況可以隨時離職有規定,其它情形需協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不按規定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賠償損失。

勞動合同法》:

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wandering_來日方長

具體要看情況,實際上如果工資結清的情況下可以走人,但是可能對你的職場以後不那麼利好。

還有就是看你工作多長時間了,如果你工作的時間比較久,那最好還是走個過程,如果只是試用期,或者是很短的時間,還沒有籤勞動合同,那就無所謂了,錢結清了,自己自離都是沒問題的,當然對你而言,也沒有什麼太多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如果你和公司沒有發生正面衝突或者矛盾,都是要走一下流程的,畢竟他們乙個位置,可能乙個坑。

未簽勞動合同,未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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