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連班規定,勞動法怎麼算連班制

2022-03-28 23:35:03 字數 5350 閱讀 4986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連班的規定,只是是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因經營、生產需要加班的,需要勞動雙方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最多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且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每天加班不超過一小時,如有特殊情況,在確保員工身體的基礎上不超過三小時,每月最長不超過36小時。而且必須要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怎麼算連班制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並沒有連班制的相關規定,但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加班費,具體情形,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4樓:嘆笑一世傾城

1、根據《***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令第174號)等規定,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此外,由於工作性質及生產經營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作時間的,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法律依據:《***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勞動法關於調班的規定 5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連班的規定,只是是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因經營、生產需要加班的,需要勞動雙方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最多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且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6樓:品牌那些事

只有1月1日是法定假日,雙倍工資。元旦期間,國家是1日至3日休息,12月31日是工作日。單位內部調休正常,沒有違反國家的規定。如果加班超時,按1.5倍工資計算超時部分。

勞動法是否規定一週不能連上7天班

7樓:飛過太平洋

有規定,勞動法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公司的行為當然不合法,而且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說明,即使加班,也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不能單方面命令。此時職工有權利不加班

8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國家實行勞動者從全年日曆時間365天中扣除52個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全年應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按此推算,每個月平均應工作約167小時,不得超過上述規定限額工時制度。

勞動者工作時間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1、準備結束時間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日,為完成生產任務或作業的準備和結束所消耗的時間;

2、作業時間是指勞動者直接用於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或作業所消耗的時間;

3、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是指勞動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須中斷正常工作的時間;

4、工藝中斷時間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中,因工藝技術特點的需要使工作必須中斷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歸定正常上班幾小時。連班怎麼算 10

9樓:

好像是8個小時,連班算兩個班

10樓:null徹底沒豆了

工作時間又稱勞動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在一晝夜和一週內從事勞動的時間。工作時間的長度由法律直接規定,或由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直接規定。

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不遵守工作時間的規定或約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休息時間是在8小時以外勞動者自由支配的時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

11樓:國色天香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可以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處理。

勞動法關於連班加班8小時,加班費怎麼結算的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2樓:君同法律**諮詢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單公司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作為報酬;

3、節假日加,須經過員工本人同意,如加班應該按照員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而言,計算加班費時將按照以下的公式:

1、平日延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x小時數x150%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x天數x200%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

75x天數x300%

勞動法規定一天要上幾個小時班

13樓:熱心網友

《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8個小時,每天加班時間不能超過三小時,乙個星期至少安排休息一天,延長上班時間而沒有計算相應的報酬屬於違法。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擴充套件資料

正常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是正常工資的1.5倍,週六週日加班是雙倍工資,節假日是3倍。

用人單位不需要與勞動者協商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加班每天最多不超過3小時

具體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關於加班)勞動法加班規定

1 如果你乙個月得到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屬於違法,你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會有人管的,如果你自己想要回自己想要的找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2 加班費乙個小時可以說一定是違法的,即便用最低工資標準 150 或200 也沒有達到。因為勞動法規定平時加班是工資的150 週末按200 法定假日按300...

勞動法有些什麼規定,勞動法有些什麼規定。

當然可以告公司,根據你所說,這個公司的違法行為有 1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沒交保險都是違法行為。2 如果每週工作超過40個小時的話,應為加班行為,公司應給予加班費的。3 如果每月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也是違法行為,需要將低於那一部分補回來。4 如果公司想與你岳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辭職,勞動法 辭職

不會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 規定 按照 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