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補交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同情你,應該可以的,現在16周歲酒可以有身份證了
3樓:手機使用者
小人物.
沒有你說理的地方.算了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能夠弄到能夠證明你與該店具有勞動關係的證據(也就是能夠證明你在這個店裡幹過活),就可以去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禁止僱傭未滿16周歲的童工。而且也禁止拖欠員工的工資
在公司上班四年都沒簽合同,現在老闆要給我簽合同,前四年該怎麼辦
這個沒有關係的,一年以上不簽合同就是事實合同了,只要相關待遇到位就可以了,沒有合同就是維權麻煩一點,現在老闆提出要簽訂合同更好了。前四年的工作經歷可以跟老闆談談看嘍,不過估計也談不通,老闆可以說那四年的工作可以是臨時工的性質,算了吧,還是從現在開始簽合同交社保吧。你好,根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三年以上...
我給包公頭幹活,沒簽合同,現在活幹完了,說沒錢結給我,讓我先回家,等拿到錢再轉給我
現場結算付款。否則,口說無憑無據,你走了誰承認。市場有風險,打工需謹慎。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對,讓它給你打個欠條,不然就報警求助。打上欠條,按上手印!然後你到你們幹活的工地找工地主人要錢!現在這種情況並不少見,你也不可能說開工之前都先簽個合同什麼的,這個只是在很正規的公司才會簽合同。畢竟有工幹...
我就職會計半年接手時候就是亂帳,沒簽合同現在老闆有親戚來任職想辭我,老闆還不想給我發的工資,怎麼辦
沒合同,入職第二個月起一年內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拖欠的工資要求補發 單位解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解雇違法按補償金雙倍賠償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沒合同要提供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流水 有你名字領導簽字或者單位公章的檔案之類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