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的,看您與單位的勞動合同是如何簽訂的,單位是否提供了相關的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該規定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因此,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所以勞動者在合同未到期時辭職也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不用賠償,但例外情況下可能需承擔賠償責任,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相關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後果,如果有特殊約定,你可以選擇被辭
合同未到期,不辭職直接走人會有什麼後果?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合同期內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的形式。
可以通過傳送電子郵件等的方式提出辭職,這樣就有個記錄,在法律上也是按照書面形式來認定的。
合同未到期不辭職直接走人可能會產生違約金,違約金只有兩種情形可以適用,乙個是專項培訓,乙個是保密義務。
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文: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4樓:匿名使用者
我感覺如果你不是在公司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那可以直接走人,頂多公司把壓著你的工資不給你了,但是沒有正式的離職證明。現在員工又不是以前,工作必須有檔案什麼的,現在員工都是相對自由的。
5樓:這尕孓真帥
你要賠償違約金及公司相應的損失。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工作應該狠重要的,所有才不讓你辭職的吧!!
不要與一時之氣,辭工...
7樓:丶看輕太多
法官會很親切的告訴你有什麼後果~!
合同沒到期,提前離職有什麼後果?
8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形式的離職通知就可以離職了,沒有什麼後果的。如果用人單位有花費過資金做培訓,並且約定服務期的,才需要支付違約金,否則是不需要支付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辭職是根據本人意願執行的,在合同期內依然是可以辭職的,只要員工按照法律規定提出辭職申請,提前通知單位即可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樓:
違約金約定無效!
ls不知道在回答什麼東西,不搭界的好伐
想要離職,只需要提前30日告知單位,然後到了時間拍拍屁股走人就可以了!
除非單位給你進行技術培訓(不是入職培訓,是類似於留學啦、讓你出去讀學位啦、讀證書啦、教給你你不懂的的技能的,並且為此支出過培訓費用的),並且在勞動合同或者補充協議中約定了「服務期」,除此以外,職工提前辭職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
如果公司扣押你的證件、不給你交社保什麼的,你可以去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回來!反正你也要離職了,也不怕撕破臉的。如果公司不給你交社保,你甚至可以立即離職都不需要提前通知!
老闆絕對不敢告你!要是老闆敢扣你錢,你反過來可以去告老闆,而且一告乙個準。
11樓:問法網姜律師
你們之間如果沒有培訓或者保密協議,不用支付違約金,你沒有提前給公司通知,一般問題不大,但是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了你要賠償損失的。
12樓:我沒有前途
1.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2.工作職責多種多樣,對於專業技術類、核心研發類、或掌握公司核心機密類的崗位;應視勞動合同補充協議進行;他可以要求員工簽訂類試於競業限制協議或單獨的離職協議,以經濟的形式補償,並可以要求員工離職日期、時長等,如果你不是這一類的;可參照上一條並學習勞動法。正常申請離職即可;沒有什麼後果;
13樓:
國家合同法明確規定
1合同必須經公證處公正方可有效
2合同必須要在雙方本人同意下並有本人親自簽署方可生效3明確指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如果你籤的合同都具備了以上條件,而你又在合同有效期毀約的話,就要承擔賠償,一般的賠償都提前在合同中註明了,如果沒有註明那麼可由雙方私下協議,但是索要賠償金不可超過合同期可創利益的3倍以上。
如果你辭職有正當理由,那樣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了。以上我只是舉了幾條關於合同法的條例具體條款還有很多呢。
合同沒到期,離職有什麼後果,我在國企
14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乙個月寫辭職報告,做好交接工作,承擔保密和競業競爭合同的約定,剩下的責任都是單位的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在什麼單位都一樣……
把你籤的勞動合同找出來翻一翻是最好的辦法。
一般,合同沒到期辭職,只要提前1個月通知單位就可以了。
如果你原來單位安排過你培訓的,主要是指出國培訓或者特殊技能培訓什麼的,
這種情況下大多你的合同裡都會寫明你在多少多少時間內是不能辭職的,
不然就要賠多少錢。
另外還有一種就是如果你是做一些特別的職務,可能會知道很多公司重要的商業秘密什麼的,
其實還是得看你的勞動合同,那就有可能牽扯到競業限制,好點麼就是給你點錢,
要求你在2,3年內不能從事某些行業某些工作。
。說了一堆p話,通常就是第一種最多見了。提早乙個月交個辭職書,再上乙個月班,
之後結了工資,拿好退工單、勞動手冊也就不用再去上班了。
16樓:你的牽強誰懂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8修訂)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以上說明除非自己曾經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協議,否則不會要求提交違約金,可以放心走人。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8修訂)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說明需要在30天之前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報告。
籤勞動合同不到期限,可以辭職嗎,簽了勞動合同之後不到期限就不可以辭職了嗎,辭職就算違約嗎
這個是不是有違約金得看合同規定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是可以辭職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是有違約金,這個得看你是不是和用人單位有約定服務期或者是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服務期,就是...
辭職和合同到期有區別
自己辭職沒有補償,合同到期如果單位提出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單位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您好 自己辭職在如下情況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
合同沒到期但沒有提前月辭職,合同沒到期 但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
1 沒有在公司買任何社保 如果是用人單位原因未給你繳納社保,那麼你隨時可以提出辭職,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而且用人單位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按工作年限,每年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2 自願放棄下月所結算的所有工資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問題 你是依法正常辭職,無需放棄自己應得的權利,沒有必要這樣做。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