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就是合同到期後想要離開現在的公司去其他的更有發展或者更好的公司工作。但是公司又不替自己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或者不發放相應的工資要求勞動者留下來。那麼面對這個問題,勞動者應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係就終止,勞動者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結算工資。其次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報酬,勞動者蒐集證據,計算出工資數額,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最後用人單位不替勞動者辦理相應手續也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終止。你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根據第46條規定,沒有經濟補償。除非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之情形,你以該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才能按第46條規定獲得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3樓:膽大如貓
合同到期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已經解除,你可以隨時走人,工資應該在你交接完工作後,直接給你,走是你的自由,如果不給工資 你可以走法律程式。
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隨時可以解除合同,工資不能拖欠,如果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和勞動爭議仲裁院請求幫助或者直接起訴。
合同到期離職注意什麼
5樓:十月花非花
合同期滿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分為兩種,辦理的手續不一樣:
1.一種是單位不願意續簽;
2.一種為勞動者不願意續簽;
單位不願意續簽:
1.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將按照勞動者服務時間給勞動者補償金,每年補償乙個月工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
2.可以按約定的離職日期,辦理離職;
a.交接工作;
b.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補償金總額,約定發放時間;
d.人事傳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e.憑藉離職證明和《勞動合同》去社保局辦理失業保險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
f.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勞動者不願意續簽:
1.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a.交接工作;
b.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
d.人事傳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e.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合同到期如何離職
6樓:職
合同到期前公司hr會提前通知你續簽合同的,如果你不想續簽可以在這時跟hr直接提出來,這樣hr應該會告訴你需要走什麼流程了。 來自職q使用者:吳先生。
合同到期了,怎樣辭職
7樓:奮鬥的小伙兒
不需要辭職,到期後辦好交接手續就可以走人了。
8樓:太陽之鳥哦
和簽訂合同的對方辦理工資及其他移交手續就好。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辭職,做好工作交接即可,但須提前一週告之對方,以便對方做出安排。
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流程怎麼走?
10樓:餜槒餜槒
樓上的不懂勞動合同法,不要誤導lz。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你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你應當得到乙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以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如降職降薪等)續簽,而你不願續簽的也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同上。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以維持或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而你不願續簽的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不續簽由用人單位給開終止合同證明,雙方簽字就可以了。因為是勞動者主動不續簽,所以沒有補償金,只有在用人單位主動不續簽時才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可以馬上走嗎
12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勞動者因個人的原因不想要續簽,覺得自己需要換乙個新的發展平台,那麼就要辦理離職手續,從公司裡面合法規範的離職,那麼,勞動合同到期該怎樣辦理離職手續?第一,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第二,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包括以下內容:交接工作;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人事傳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就是說辦理離職手續,交接工作和最後工資的結清可以同步進行。
如果沒有交接工作,那麼最後的費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結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3樓:不要來華立
解答:如果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可以直接離職,只需把工作交接好就可以了。需要提前30天提交離職書面申請是在合同期內對離職員工的要求。
知識拓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4樓:螞蟻愛吐槽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是可以馬上走的。
關於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賠償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予以經濟補償的計算: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5樓:趙三康
您好;由於您未及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續簽),這就造成您一直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工;
但是由於其在合同到期前一週就提出辭職,因為合同期滿後,員工是可以選擇離職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員工是可以馬上離職的,提前一週通知也是可以的,或者其根本未告訴您,期滿後直接走,那樣公司損失不是更大嘛?
所以公司要留主人,企業文化以及報酬因素很重要。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合同到期後可以立即走人;2、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3、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
17樓:丁誌忠律師
如果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可以直接離職,只要把工作交接好就可以了。因為說的30天的員工是在合同期內離職的員工的要求。
18樓:簡簡單單
1、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的話,勞動合同期間,員工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的。
2、用人單位在徵得員工願意續簽的情況下,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續簽手續的。
19樓:韓飛律師
該勞動者可以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因為你公司有義務在勞動合同到期前30天詢問他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如果他同意,就應該續簽,所以在你公司未與他續簽的情況下,他到期不繼續工作,不違法;
所以,以後遇到類似情況,應該主動找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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