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幾天班,我不想做了,老闆不給我錢,怎麼辦

2021-03-04 01:01:25 字數 4295 閱讀 8291

1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類似的事情

建議 首先與老闆協商

其次 協商不成 可以找 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最後不好用的話,一般可以借助**

希望對你有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堅持幹幾天 乙個月估計他會給的吧

3樓:傻蛋蛋的老巢

你才幹了幾天肯定不給錢啊,別要了,要不出來的

4樓:吃飯半分飽

暈,還要個毛錢。就幾天而已。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去要

5樓:會上樹的豬

都有試用期的,如果在試用期內辭職,是沒有工資的,如果在試用期外就要寫辭職報告,乙個月後就可以走了,然後次月發工資的時候再來拿工資。如果直接走了,就叫做自動放棄工資,是沒有錢的。

你可以不好好幹活,讓老闆辭退你

6樓:匿名使用者

對他態度好點 錢一拿到馬上走人

7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老闆也不會給你錢吧,對工作那麼不上心,才幹幾天就不幹了,如果你是老闆你會發工資給這樣的員工嗎?

8樓:叛逆←異靈

很正常,如果多來你這樣的老闆很樂

9樓:匿名使用者

和我以前一樣,,大不了不要了

10樓:光桿司令

你在那裡、如果在義大利你就可以和老闆說、要麼給錢、要麼就叫警察、義大利是有人權的、中國就不知道了

11樓:夢想

才做幾天不會給你錢的

12樓:張冬冬

現在用人的地方都是這樣的

我上了八天班不想做了,老闆沒有要給工資的意思,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再堅持幾天,滿乙個月老闆好算賬。

14樓:當天

能拿到工資的機率很小。

15樓:宅居太妹

那是不會有工資的…只能是試用期

我在廠裡做了二十多天不想做了,要是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16樓:蓋普希金

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

版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權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協調無果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上了幾天班不想做了,老闆不給辭職怎麼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和老闆談談,如果還不解決,可以向仲裁機構投訴。請求處理。

18樓:淡水羅蔔

看情況,已經做了快乙個月了,那還是做完乙個月為好,等發了工資再走。

如果才做了一二天,那就直接走人吧,反正沒工資的,早走早止損啊。

這份工作我不想做了。辭職了,老闆不給錢。10天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果公司已經批准了當事人的辭職申請,與當事人正式解除勞動版合同之時就應當付清權工資。如到期不付,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當然,如果公司給出付款承諾(幾天之內),當事人同意的,也是可以的。

二,相關的法律規定: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三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3,我國相關勞動法規定,員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因此辭職必須滿足提前三十天和書面兩個條件。

2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您來最好要有8.23-9.23在此店源

工作的證據(比如證人,電bai話錄音,短du信記錄,送外買的籤zhi名單據等)。然後dao,到該店所在地的勞動局(或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去尋求仲裁幫助。否則,您只能坐在他店裡,當有人來了就說老闆欠人工資都不發。

2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2樓:匿名使用者

坐在他店裡有人來了就說老闆欠人工資都不還的。如果還不可以就告到工商局!保護我們合法利益。

我離職不想做了老闆不給我工資該怎麼辦?

23樓:用琴音卑倚

你要是提前乙個月告訴老闆找人了說你不想做了,這樣有工資的,假如今天說明天不做那就難說了。你不做了老闆去什麼地方找人。

我在飯店上了四天班現在不想做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24樓:文欽

我在酒bai店業做了10年,可du以很明確的說,一般zhi飯店新員工入職都

dao不會專當天簽訂勞動合同屬。如果你是剛入職4天,極有可能是在試用期,合同也沒有在勞動部門備案,連章都沒有蓋完返還給你的。

如果你身上有可以證明你在該公司上過班的證據,比如《員工報道通知單》、《工作牌》等上面有明確入職時間的資料,以及你的上班考勤資訊或證明,你可以向勞動部門、勞動監察大隊等申請仲裁。但簡單的工裝等沒有報道時間、工作時間的不能作為證據。

另外,試用期辭退是不需要賠償的,但是工資原則上會照發。

25樓:唯美雙子星

在工作前是否有簽署勞動合同,如果有簽署,上面有沒有規定工資相關方面的要求。如果都沒有,可以索要。不給的話可以通過相關機構採取法律保護

26樓:聶宛白劇雰

找當地的勞動

bai監察大隊申訴,du要求解決。zhi

按照《勞dao

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

專。當月可屬

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嗚嗚上了乙個月班想不幹了,老闆說不給工資錢,我該怎麼辦????

27樓:鴨梨教主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去法院訴訟,追討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注意收集工牌、工裝、人事**、同事證詞等能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8樓:57自學網

怎麼說呢!一般做了那麼久了!就不說不想做的。要不做上班一兩天就應有結果!乙個月了,你就跟領導談談

29樓:獅子雙魚座

直接找勞動監察局 記得把你上班的證據留好,比如簽到記錄 工作記錄 等

我是學徒工做了月不想做了,老闆說不想做直接走不要跟他

一般下一次發工資的時候,比如51辭職,平時是5月15號發工資,一般15號就可以收到錢了 我現在是一名機修的學徒,現在我想辭工,跟老闆說再做乙個月,老闆不答應,說不可能想走就走。你們一定連勞動合同都沒有籤,是吧?給你建議 一 如果確實不想幹,就馬上寫乙份辭職申請 一式兩份 不管老闆同意不同意,直接交給...

我15歲,在工廠上了10班,不想做了,他說沒工資,怎麼辦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

在廠裡上了八天班,不想幹了,可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