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的病是先天的,所以不算工傷或職業病。
其次,正式成為職工也就20天,不夠乙個月,結清工資的話也就1000塊。
再次,企業不應該收你押金,因為現在勞動法明確規定企業不得收取押金,所以老闆必須無條件退還你的1500。
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你也可以無條件的結束勞動關係,押金不應該成為扣押憑證。
2樓:hans_張律師
1 學期三個月 不要學費 沒工資 違法
2 押金違法
3樓:中國勞動網
你們老闆的做法完全違法。法律規定: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工資;2、勞動者只要付出正常的勞動,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就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4樓:手機使用者
你和公司簽訂合同了麼?你可以先向工會反應,無結果就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應,還不行就勞動仲裁,再不行就起訴.如果你想討個說法的話.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進來看看,急需幫助!
5樓:匿名使用者
1.通知金:公司如
bai果du要提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zhi話,dao需要提前乙個月書面回通知你,答或以乙個月的通知金的形式補償。也就是說公司如果當天通知你,當天就讓你結束合同的話,要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
2.經濟補償金:你們公司說賠償你乙個月,這個是要看你為公司服務的年限,服務期不到六個月的,補償金為半個月;服務期超過六個月不到一年或滿一年的,補償金為乙個月。
3.社保應由公司代扣代繳,不能以補貼的形式給員工本人以代替。你在公司服務的每個月,保險都應由公司代扣並每月足額繳納。
6樓:廣東胡律師
廣東胡律師:
你的合同是否到期,如果沒到期的話,單位這樣炒掉你就是違法的,要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另外還要給你補齊1年的社保。
7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與你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並且補償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版,如果當時讓你走需要多付乙個權月工資作為通知補償金 根據你的實際情況 讓你當時走需要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通知期補償 你在單位幹了多少時間 如果半年以下再補償半個月工資 如果超過半年再補1個月工資.保險方面勞動法規定不論什麼都必須給你上保險 你先拿完補償金在跟他們要保險錢 或者要他們為你補繳你工作期的保險,現在北京的繳納費用個人4險每月720元左右.並且你現在要保留證據
作為萬一不能協商解決後的保障 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到你單位所在區勞動局仲裁科舉報 主張你補繳保險 證據包括勞動合同 工資卡 考勤 工作牌 單位鑰匙 工作服等等.
懂勞動法的進來看看,懂得勞動法的看看!
要看你的勞動合同是籤幾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
求助 懂勞動法的請進,急急急,懂勞動法或者律師請進,求助,求助
應該工作每滿一年賠乙個月,勞動仲裁相當費精力,如果賠償的差不多我建議不要走司法程式,本人曾打過幾次勞動官司,深有體會 不要相信理論性的說法,現實畢竟是現實,如果需要幫助可以加我 先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 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
誰比較懂得勞動法?幫忙一下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上面是相關規定 你可以給勞動局打 再問問按照你上面說的情況 你不是正規辭職的吧?就直接回家了?如果這樣的話 這可能牽扯到乙個曠工的問題。你能不能要回工資就不太好說了 單位扣了你多少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