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檸檬心理
分居後的財產帆明,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智財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夫妻分居後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嗎
2樓:姜超
分居無論幾年只要雙方自願離婚的都可以離婚。分居期間的財產一般是共同財產,只要夫妻雙方沒有離婚,那麼分居期間就仍然是婚姻存續期間,當事人沒有約定財產的歸屬,夫妻各方及雙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樓:婚姻李曉娟
我們在辦理離婚案件中,經常會遇到當事人因分居引起財產分割的爭議。
有的已經分居十幾二十幾年了,離婚發現時,對方要來分割自己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錢。
在長期分居的情況下,當事人已經習慣了自己賺錢自己花,自己過自己的,所以,理所應當的覺得,自己在分居期間賺的錢,就是自己的財產,和對方沒有關係。
李律師今天要矯正大家的這種錯誤認識。
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非於夫妻之間有自己的約定,否則任何一方婚內的收入均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從登記結婚至婚姻關係解除的這段時間,其中包括分居的時間。
由此可見,無論夫妻雙方分居多久,在此期間各自的收入在理論上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予以分割。
雖然雙方分居後的工資收入屬於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應當分割,但是雙方分開生活太久,獨自管理和安排各自的生活和實際需求,不一定就是對半分割。
法院在處理這類婚內分居離婚案件時,遇到分居期間主要由一方負責照顧孩子,另一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也會在分割分居期間財產所得時,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進行財產分割上的適當照顧。
因此,即便將分居期間所得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法院也會根據分居時間長短、管理財產情況、生活消費支出等各方面因素,衡量是否需要平分分居期間的財產所得。
由此可見,對於分居期間的財產,如果夫妻沒有作出特殊約定,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既可以選擇協議分割,也可以選擇訴訟分割,法院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對婚後財產或者分居期間財產作出特殊約定的,那麼分居期間的收入會根據他們的約定來處理。比如,如果雙方約定分居期間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那麼,這些財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法院不會予以分割。
4樓:大榜情感木木老師
回答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對於共同擁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指夫妻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婚姻關係終止之日止的期間。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這種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否則即視為沒有約定。夫妻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自然就要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來確定。
分居後財產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吳藝霞
法律分析:屬於。分居,又稱為別居,是指在不解除的情況下終止夫妻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鎮伍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銷銀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虧旅宴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公民個人收藏的書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要看情況,並且視收藏的書籍價值而定。為投資而收藏且婚後收藏的屬於,為閱讀而收藏的不屬於,有特殊協議的除外。參考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
土地補償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於。土地補償款指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顯然獲得土地徵用補償款的主體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者作為農村土地實際使用人,當然有獲得該款項的權利。那麼一方在婚前獲得承包權證,婚後該土地被徵收,所獲得補償款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財產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得的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規定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勞務報酬 二 生產 經營 投資的收益 三 智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