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跟前妻的女兒有關係嗎

2022-02-12 14:50:36 字數 1610 閱讀 1128

1樓:細緻位飼

1、老公和前妻生的孩子,有權繼承老公的遺產,該遺產指的是你老公死亡時遺囑的合法的個人財產。在法定繼承中具體可以分以下情況:(1)若你老公先於你去世的,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是你的財產,另一半是你老公的遺產,該遺產由你、你老公的所有子女、你老公的父母等人繼承,原則上所有人的繼承份額應當均等。

(2)若你先於你老公去世,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是你的遺產,該遺產由你老公、你的所有子女、你的父母等人繼承。其中你老公通過繼承所得的財產是他的個人財產,在他去世後,由其子女、父母、配偶繼承。為了避免你老公和其前妻生的孩子繼承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你們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來解決此問題。

2、《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樓:伏修雅

有關係,前要的女兒可以繼承你身後的遺產,她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

老公跟前妻離婚,孩子跟著前妻,我們結婚後,財產老公跟前期的女兒能分著嗎?

3樓:自然而然

這要分開來看

第一部分是你和你老公婚前的財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是你,你和你老公生的孩子,還有你說的那個女兒,如果其父母(你公、婆)健在也有乙份

第二部分,你和你老公結婚後的,你老公佔一半,他這一半那個女兒可以分到一部分(這一半將來作為遺產,有繼承權的人是你,你和你老公生的孩子,還有你說的那個女兒,如果其父母健在也有乙份,這些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換句話說,只要是你老公的財產,他的子女都有繼承權,所以他跟前妻生的女兒有繼承權(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有遺囑尊遺囑分配)

4樓:愛穿拖鞋

夫妻之間財產分割,與子女沒有關係,子女只有被贈予和遺產繼承的權利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你現任丈夫的共同財產,你丈夫的所有孩子都有份。但是他前妻沒有關係。

老公跟前妻的孩子有繼承我財產的權利嗎?

6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有處置你財產的權利嗎?

這種問題婚前公正就是了,如果是婚後收入,我記得好像是兩人共有財產

真鬧到有必要知道的話,去諮詢律師就是了

7樓:月光一族於

孩子有繼承權,你的孩子是合你老公血緣關係,繼承權不可能不存在。

婚後男方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很多人諮詢我的時候都會問到,我婚後的所有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說說這個問題。我國 婚姻法 第17條對於夫妻共有財產有明確約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

夫妻婚後買房,父母出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按照道理來說,雖然這房子是男女雙方結婚之後買的,但卻不是自己掏的錢,而是由父母出資並全款買下的房屋,房產證上不應該寫夫妻雙方的名字,而是應該寫父母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當然也不能屬於夫妻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了。但是事實上,有很多的父母非常心疼自己的兒子,所以說給兒子買婚房他們是心甘情願的,很有可能會寫上兒...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財產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得的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規定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勞務報酬 二 生產 經營 投資的收益 三 智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