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怒凝潤
學校這樣的處罰結果不僅是處罰過重,而且是師咋做乙個學校主要的目的就是教書育人,讓孩子有正確的認知能力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
學校是給學生學習的地方,即使你作為乙個學校的管理者,你也沒有權利輕易讓乙個學生退學,權利是讓管理者注重學生學習,讓祖國的花朵生活在田野裡,健康成長。這學校不把學習當正事,一天就知道抓紀律,也不知道這紀律強調的是規矩還是人。
以前我們初中學校也是,最開始那一年返拍還好,我每天能吃一大碗,也能吃飽,一天學習也有勁。但是上了初二每天都不想吃飯了,初一校長沒有將食堂外包,所有的菜和飯都打得很足。但是後面這校長將食堂外包之後我們就每天吃著水煮白菜,水煮洋芋,水煮胡蘿蔔這些看著就沒有食慾的菜,還沒有辣椒,每天都只吃一兩口就吃不了了。
這到最後,校長還在說我們一點都不珍惜糧食,浪費。我想說,作為初中生的我們每天都正是長身體的時候,誰不想把飯吃完,誰不想每天都吃飽。不僅在飯菜上,在水上也是,初一每個班級每天至少有4桶水喝,但是換了校長之後我們一天就一桶水,甚至有時候去晚了一天都沒有水喝。
到了冬天,我們都沒有熱水可以打,洗腳洗臉洗頭這些都是用的冷水。
高中生也是還在長身體的階辯陸段,學習任務也重,誰不想每天吃飽呢?所以學校沒必要為了點小事上綱上線,畢竟這起因是**於學校,要追責也應該先從自身開攜世頃始找原因。
2樓:春風春又回
學生處於義務教育階段,老師無權讓學生退學,非義務教育階段存在著這種處罰的可能。
高中孩子在學校犯錯,老師讓退學家長該怎麼說?
3樓:韓老師的英語小課堂
小學和初中是不能勒令退學的。高中和大學的話就視情況而定吧,那麼大了。
謝謝你的邀請!。
學生犯錯誤被校方責令退學是不允許的,,不管是義務教育。
階段還是高中階段。
錯誤與犯罪是兩個不同摡念,錯識是人民內部矛盾,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沒有權力剝奪學生受義務教育。那麼也就不存在什麼責令之說。如果學校有此行為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
如果是高中階段,也應在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確實認為該生不適宜在本挍繼續讀書可轉至其他學校就讀。不是學校想責令退就為之的。
如因犯罪**或者在逃等情況,學校作開除學籍也需報上級主管機關批覆。
學生在學校犯錯,校方勒令退學應該這樣辦。
首先,分析清楚原因。
第一學校情況,孩子所在學校是什麼樣的學校,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
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如果是私人辦學的私立學校,那校方有這個權利,拒絕接受你的孩子再繼續就讀該校。但視學生犯錯誤的性質及其認錯改錯態度,也不是沒有緩和的餘地。
如果是公辦學校,且在義務教育階段,除非你的孩子觸犯了法律,學校是沒有權利開除你的孩子的。但如果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就只好接受學校的退學要求了。
第二孩子的情況,孩子所犯錯誤的性質及影響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如果造成的影響非常惡劣,比如打老師這樣的錯誤就不是可以原諒的,不可能再讓他繼續念下去。對於孩子的所作所為,前因後果家長一定要了解清楚,教育好孩子,不能只看到學校對自己的孩子如何嚴格,就想著法的牴觸。
要以教育好孩子走正路,做好人的原則,治病救人,懲前毖後,以正確的態度積極接受事實,配合學校教育孩子。不能指望推諉逃避推脫責任,孩子只要無大錯,能誠心改過,換個學校一樣可以完成學業。
其次,採取積極的措施。
第一,積極配合學校,認識錯誤,改正錯誤,讓學校看到孩子的積極態度。不管犯什麼樣的錯誤,只要誠心改過,善莫大焉!
第二,如果觸犯了法律,就不要指望學校能緩和,因為這是學校裡干預不了的。如果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就不要再爭取回校,繼續給老師添堵了。
第三,如果錯誤性質一般,影響不大,認錯積極,改錯認真,去想學校裡爭取一下,還是有機會繼續就讀的。
學生犯錯誤老師停學生課違法麼?
4樓:惠企百科
老師讓學生停課是一種的侵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談芹中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首差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對有缺點和違紀學生隨意停課和的行為,違背了相關法律精神,學生及家長可同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進行溝通,由教含山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注意事項:
1、學生家長可以先於老師溝通了解清楚相關的情況,因為大部分老師還是不會隨意停學生的課的。
2、如果老師是因為自己個人原因隨意停學生的課可以先向學校反映,如果學校不受理不解決那麼可以去教育局舉報該老師,並收集好相關的證據。
在高中老師總說讓學生退學侵犯了學生什麼權?
5樓:小陽同學
在高中老師總說讓學生退學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人格尊嚴權;
受教育權,是指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由憲法確認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在我國,憲法確認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裡指公民有獲得文化科學知識和不斷提高思想覺悟、道德水平的權利,而且每個公民都必須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並規定,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這一權利,建國以來,我國建立了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受教育權包括兩個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
二是國家提供教育設施,培養教師,為公民受教育創造必要機會和物質條件。如某乙個人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無法上學,他就喪失了受教育權;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質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也可能落空。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裝置、圖書資料;
2、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平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6樓:呆了個懵
受教育權,但是目前法律目前保護的只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的受教育權。
7樓:春之緣
如果高中老師總是說讓你退學,這個時候你可以到教育局直接去告他,或者你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或者各種機關去直接反訴,因為高中屬於9年義務教育,這個噢屬於9年義務教育的是乙個上層次,這個時候是沒有任何老師可以說勸學生勸學的,這個是違背原則違背良心的,也是中國法律不允許的,建議你直接上教育局投訴他。
8樓:網友
侵犯受教育權,還干涉你的私人空間。
孩子初中犯錯,老師要求退學合理嗎
9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孩子初中犯錯,老師要求退學是不合理的哦。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除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準退學。首先他們沒有這個權力的,這位家長,您不用太擔心了哦。學生可以不服從老師的這一建議,可以給予處分,但是不能要求退學。
勸退一般指在校期間由於嚴重違反學校紀律,且屢教不改,或參與嚴重的打架鬥毆事件、違法亂紀等行為才能用。九年義務教育除重大違紀情況外是不允許勸退的。
孩子初中犯錯,老師要求退學合理嗎。
你好老師。孩子在學校不好好學習,還跟其他幾個同學學壞,抽菸,還把酒帶去學校,惹棗知老師老師生碼散氣凳模消,老師讓退學,我們也教育了孩子,家長給老師也鄭重道歉,不知道會怎麼樣。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閉橘賀孩子初中犯錯,老師要求退學是不合理的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除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準退學。
首先他們沒有這個權力的,這位家長,您不伍中用太擔心了哦。學生可以不轎派服從老師的這一建議,可以給予處分,但是不能要求退學。勸退一般指在校期間由於嚴重違反學校紀律,且屢教不改,或參與嚴重的打架鬥毆事件、違法亂紀等行為才能用。
九年義務教育除重大違紀情況外是不允許勸退的。
哦,之前孩子也挺乖的,雖然說學習不是很好,但是也不至於學壞,可是班上總有乙個,我們家長也理解老師,我也鄭重道歉,至於孩子,我也會讓他給老師道歉,保證今後不在犯錯。
拓展洞喊資料:親親,對於您這種情況,還是要從孩子身上找問題,首先讓孩子改正自己殲顫運的問題,寫張保證書來保證自己不會再犯。然後和學校好好說明,跟老師好好溝通。
因為孩子不接受管教,屢次違氏梁反校紀,甚至衝撞老師的話,也是很過分的。屬於您也需要理解老師的難處。還有學生必須道歉要誠懇,態度要認真哦。
拓展洞喊資料:親親,對於您這種情況,還是要從孩子身上找問題,首先讓孩子改正自己殲顫運的問題,寫張保證書來保證自己不會再犯。然後和學校好好說明,跟老師好好溝通。
因為孩子不接受管教,屢次違氏梁反校紀,甚至衝撞老師的話,也是很過分的。屬於您也需要理解老師的難處。還有學生必須道歉要誠懇,態度要認真哦。
老師有權利把學生趕出教室不讓學生上課嗎而且這個學生不出去她就不講課
如果是當時晚自習時這樣說的話,那就可以理解了,因為老師當時很生氣,而且要面子嘛。如果隔天還這樣的話,那她就沒這個資格了,她這樣做對那位同學是一種很大的傷害,告校長去!沒有權利 學生來學校是受教育的,來上課的,又不是來給老師當出氣筒的 這個老師跟本就沒有做老師的 資格 心胸狹窄不能很好的正確從側面引導...
學校讓犯錯學生回家的做法對嗎,老師讓犯錯的學生回家對嗎家長如何做
某區一中學對學生犯點小錯就讓回家,請幫忙分析學校做法是否正確。 之前,我家小孩上初 一 初二時就常有因圍 打架,晚上關燈後閒聊,被學生打了被老師發現後勒令回家反醒的事,雖說是自家孩子有錯在先,雖說對學校的這種低階教育方法不認可或對學校這種極不負責的教學態度也極其不滿也都一忍再忍了!今年暑假後開學上的...
老師有權利不讓學生參加考試麼?
作為老師是沒有權利讓學生不去參與學習和考試的。老師沒有權利不讓學生參加考試,除非是學生在考試時違反考試紀律,被終止考試資格。你好,我是問一問的諮詢律師,非常高興為你服務哦 您好,合作律師為您服務。您所諮詢的問題我已看到,正在整理答案,請稍候。參加什麼型別的考試。提問。我女兒因為生病請了兩個星期的假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