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徒號發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1、佔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1)無損於房屋盯棚的本質。
2)按照房屋的自然效能、經濟效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是房屋產權最根本的權利。處分權一般只能由房屋產權人行使(法律上弊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其中,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舉友地使用權根據正卜槐有關法規為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2樓:孫悟空的大表哥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對房屋全仿扒返面支配的權利。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利用及有限此野佔有權。通過房屋租賃或借用實現的是房屋的使用備飢權。
房屋使用權的本質是什麼
3樓:於瑞
法律分析:房屋使用權的本質: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慶粗租的直管公有住房。
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攜吵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辯差侍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房屋所有權是否合法取決於什麼
4樓:尹鳴鶴
房屋所有權 取得有繼受取得和原始取得兩種方式。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沒收房屋銀臘察;收歸國有的無主房屋;合法添附的房屋。
繼受取得是指根據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轉移之房屋所有權,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權和其轉讓所有權的意志為根據的。
中華人民局鄭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條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鋒茄就時發生效力。
房屋所有權包含的權能有
5樓:洪利
房屋所有權 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佔有處分的權利。我國法律把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作為不動產。 土地所有權 與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獨立存在,也可以合為一體。
日前全國大多數地區仍實行土地所有權與房屋所有權分別由不同的行政機關負責拿凱登記的體制,這也表明房地產所有權實際上是兩個所有權的集合。佔有權是對房屋的實際控制的權利。房屋佔有權可以由所有人直接行使,也可以非所有人合法行使。
有法定或約定根據的非所有人佔有為合法佔有,反之則為非法佔有。使用權是根據房屋的效能和用途對房屋的利用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使用房屋,也可以由非所有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取得所有人同意後使用。
收益權是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或將房屋投資入股分紅。收益可以由房屋所有人享有,也可以由合法的非所有人享有。
處分權是房屋所有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屋進行處置的權利。對房屋的處分分為事實亡的處分(改建、拆除)和法律亡的處分(買賣、贈與、態笑互換)。房屋處分權一般只屬於房屋所有人,非所有人只有在符合法定條件下並在法定範圍內帆敏含才能行使房屋處分權。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 不動產登記 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 合同成立 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 擔保物權 。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二百六十六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人對自己的房屋一定享有使用權或居住權嗎
6樓:蟲肉苦苦人生
房產所有人的同住人享有居住權,同時,房產所有人也可以通過合同方式為家庭成員以外的任意物件設立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佔有、適用房屋,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7樓:羅仰俠
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在房屋交易中經常見到的兩種權利狀態。同一房屋,在交易中交易的可能是所有權,也可能是使用權,也可能是他項權利,如典權、抵押權、租賃權等。
1、房屋的所有權房屋的所有權為房屋的佔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置權(包括**、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就等於擁有了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一切權利。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有很多,現歸納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擴建、加層等;
3)通過買賣、贈與、互換等民事法律行虧拆為取得所有權的房屋;
4)繼承或受遺的房屋。
前兩種方式稱為公民房屋所有權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據法律的規定取得的所有權;後兩種方式稱為公民房屋所有權繼受取得,即公民通過某種民事法律行為從原所有人那裡取得房屋所有權。
2、房屋的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不能**、抵押、贈與、繼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權之中。
3、房屋的他項權利房屋的他項權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權衍生出來的典權、租賃權、抵押權、繼承權等權利。
1)典權所謂典權是指房屋所有權擁有者有將其房屋典當給他人以獲得利益的權利。房屋典當是指承典人用價款從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權利的行為。承典人與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訂典契,約定回贖期限(即存續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
到期由出典人還清典價,贖回房屋。典價無利息,房屋無租金。典契中一般規定,到期不贖的,由承典人改典為買,也可經雙方協商,續期再典。
承典人殲穗除佔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權存續期內,還可以將房屋轉典,或出租給他人,並且可以典權作為抵押權的標的物。
2)抵押權抵押權劉指房屋所有權認有將其房屋抵押給他人的權利。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租賃權租賃權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有將其房屋租賃給他人的權利。房屋租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權後,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氏空卜便處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賃合同另有規定,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房屋的他項權利種類很多,這裡只介紹以上三種,也是最常見的三種。
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 -法律知識
8樓:張明明
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粗態棚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指所有權人對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質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閉物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三百二十三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巖則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房屋所有權證字第號,是什麼,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這是房產登記 時的編號,是房產證的唯一號碼。房產證號由9位陣列bai成,分別代表不du 同的zhi意思,具體如下dao 每一位數代表區域專劃分,比如 長安屬區 為1,橋東區 為2,新華區 為3,橋西區 為4,裕華區 為5,礦區 為6,高新區東區 即開發區 為7 西區為8 第二位數代表房產類別,比如 ...
關於房屋所有權的問題(急
只需要確定,房子確由二女兒長期居住並奉養父母,承認其所有權屬於二女兒所有就可以。如果三女兒的手續合法,這個宣告也是無用的。再有如果三女兒手續不合法,按照遺產分配也不能是二女兒獨享,除非其他人主動放棄。急急急 求助 關於農村房屋所有權的問題。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來幫忙!1 有沒有簽訂書面的買賣房屋的協議...
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繼承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 繼承權的取得方式之一 根據遺囑指定而取得,即遺囑繼承權。二 繼承權的取得方式之二 根據法律規定而取得,即法定繼承權。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根據法律的規定,取得新建房屋 無...